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

假如斯諾登被引渡回美國……

【咫尺地球】斯諾登離開香港後,美國官方發出連串聲明,似是對港府給予連串壓力。然而對美國而言,斯諾登離開香港,真的是最壞的結局麼?

國家撕裂奧巴馬提前跛腳

無論通過什麼途徑,假如斯諾登被任何政府引渡回美國,他除了肯定成為風雲人物,也會成為法律界寵兒,願意為他打官司的名大狀會蜂擁而至,國內勢掀起一場國 家安全、個人自由與網絡監控的大辯論。根據不同機構的民調,美國國內傾向支持國家安全和個人自由的不相伯仲,因為美國近年左右派的鴻溝,已不可能調和。一旦斯諾登回國,案件可能迅速變成進一步撕裂國家的導火線。而在這場大辯論中,居於右翼的共和黨會有斬獲,居於左翼的自由主義者也會有斬獲,奧巴馬卻可能裏外不是人,提前變成跛腳鴨。

美擔憂失主動權再爆新危機

在國際層面,斯諾登停留過的中、俄,與及和他接觸過、或盛傳會被他接觸的厄瓜多爾、古巴、委內瑞拉等國,都是美國的重點對手,華府不知道究竟有多少資料已 散落對方手中。假如斯諾登和這些國家有默契,在自己一旦被美國重判時,發出某種信號,讓他們從某處獲得機密資訊,這種本欄曾談及的「王立軍模式」,會令美 國防不勝防。據說目前斯諾登與《衛報》記者已有協定(他曾接受《南華早報》專訪,不知也有否類似協定),在他一旦發生意外時,秘密文件就會公布,這正是他 自保的手段。對美國而言,擔心的並非哪些機密被公開,而是自己不能掌握主動權,一旦在美國面對某種危機時,另一危機同時引爆,足以影響大局。例如若斯諾登 能在「適當」時刻提供確實證據,證明美國對某國進行網絡攻擊,這足以成為外交事件。

而且據斯諾登的香港代表律師何俊仁日前揭露,斯諾登並非單獨行事,而是有一個人數不止一個的「中間人團隊」,協助他籌劃一切。假如斯諾登在美國被重判,這 團隊若有成員在國內,有可能會爆料聲援,也有可能會繼而出走,製造下一個斯諾登。而假如他被輕判、甚或被判無罪,卻又可能擧發其他同行效法,揭露美國網絡 監控的更多漏洞。這類連鎖效應,也是美國執法者需要防微杜漸的。

倘報復香港 美犯低級錯誤

這當然不是說,所有美國人都不希望斯諾登回來。但在國家利益層面而言,也許,情願他在未來一段長時間留在國外的政策制定者,也有不少。據說美方提交給港方 的引渡文件連「斯諾登」全名也寫錯,此事不可能由一人經手,在一個嚴密體制下,犯這類低級錯誤,教人難以置信,假如發生在別的國家,經手人可能已被革職查 辦。美方後來又說,因為全世界都認得斯諾登容貌,名字已不重要,如此兒戲,更是匪夷所思。事實上,美方對香港愈是貌似憤怒,內裏愈可能是夜行人的哨子,主 要是演出來向國民交代。若最終真的大舉報復,這會是美國自毀軟實力的轉捩點,那才是真正的低級錯誤。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斯諾登門餘波:當何俊仁遇上國際關係

【明報專訊】斯諾登離港後,其委託的代表律師何俊仁舉行記者會,披露了一些內情,國際媒體廣為引述的重點,主要是「北京中間人傳訊,令斯諾登離開香港」。何先生是一位慈祥長輩,筆者一向尊敬他對社會的貢獻,更不懷疑斯諾登曾得到不同國家的信息。但從國際關係角度,何先生此刻發表言論,與國際常規頗有違背,可能無意間令事情更複雜,也為他個人帶來困擾。

此刻發表言論 違國際常規

一、何先生的行為究竟是代表斯諾登、還是他個人,對事態有完全不同的影響。假如是斯諾登離港前正式委託他向公眾交代,這暗示斯諾登對中國、香港的處理不滿,而這會成為其他國家研判是否給予斯諾登庇護的參考。但假如斯諾登並無相關要求,在事態未完結之際,這些資訊卻可能影響其際遇。例如﹕

(1)此前有渠道傳出,斯諾登住在特區政府提供的安全屋,相關信息也來自消息人士,只要這信息不被否定,在其他國家眼中,就有了北京或港府可能有參與保護斯諾登的懸念,他們給予方便的可能性就會增加;何先生說並無此事,卻間接令斯諾登失去一重保護。

(2)又如何先生透露,斯諾登斷言不到內地尋求庇護、也深知俄羅斯不是安全的地方,那一刻,斯諾登卻身處俄羅斯,足以成為他對俄不友好的證據。

(3)最重要的是何先生透露,斯諾登身邊有多於一名中間人為他處理資訊,乃至策劃逃亡路線,間接核實了美方對他不是單獨行動的懷疑,後果可大可小。此刻公開,大可不必。

二、假定何先生所言屬實,關於「中間人」的具體信息,就值得推敲。斯諾登來港時,曾說願意將前途交付香港法律和人民,那他為什麼改變主意?假如「中間人」的信息是北京會直接將其遣返、威嚇要其離港,又或保證香港的判決會對他不利,這自然不能接受。但假如信息不過是政府不能保證不把他引渡,卻歡迎他離開、保證他安全離港,那雖然反映了取態,卻不具決定性。畢竟「斯諾登案」和「斯諾登」不同,就是有「中間人」以外交為名接觸斯諾登,只要不觸碰司法制度,也不應影響他對「香港優勢」的判斷;只要他依然相信「香港優勢」,就不妨留港參與法律遊戲。據何透露,斯諾登改變主意,其實是擔心在法律戰過程中,可能在獄中被長期拘留、與外間中斷通訊,這對一名「宅男」來說,尤其致命。這可能性自然存在,但有多大?言人人殊。然則為斯諾登分析上述可能的人,包括「中間人」、也包括何團隊,也是斯諾登離開的關鍵。然則外媒標題「斯諾登離港是北京導演」,卻屬以偏概全。

「中間人」低調 憂黃雀在後

三、「中間人」的身分,在政治、外交有其規範;「中間人」信息有多精準,何先生是政改一役過來人,應有所感。「中間人」通常是自稱為政府傳話、又沒有政府身分的人,類似國際案例必然出現大量「中間人」,作為政府的白手套,用來提供難以被事後核實的「孤證」。他們傳遞的信息有時甚至是相反的,目的就是保護政府。舉例說,萬一斯諾登最終被引渡回美,同樣可以走出另一名自稱代表北京的「中間人」,說「曾傳遞信息介紹香港司法獨立」,暗示他離開香港不明智;那時候,前一批曝光的「中間人」就會被犧牲。又或萬一斯諾登離港後公開譴責港府,那些說「歡迎他離開」的「中間人」,可以忽然「被變成」個人身分,並被政府拋棄。因此一般「中間人」以及掌握「中間人」信息的「邊緣中間人」,通常唯恐被公眾知道身分,擔心黃雀在後,不會在案件發酵時公開資訊,頂多在數十年後寫回憶錄。這不是因為人家謙虛低調,只是因為他們對潛規則太熟悉了。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沈旭暉

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

香港告別斯諾登﹕中美的默契?

【明報專訊】斯諾登「及時」離開香港,不少評論擔心會影響中美關係,又或招致美國對港報復。事實上,這結局對香港、北京都算理想;就是對華府,也不見得太壞。

港府擺脫「三難」

假如斯諾登繼續在香港,特區會如何處理?根據《港美引渡協議》,美國的拘捕、引渡要求先要經外交渠道傳到特首,但特首並非必須配合美國﹕假如他判斷「關乎該有關的人的移交令,並不能根據本條例的條文合法地作出或事實上不會作出」,就可拒絕。就是發出了臨時拘捕令,也可以根據同樣理由,予以取消。我們不妨再回顧本欄談及的案例﹕2007至08年,華府要求港府引渡一名伊朗人,最初港府也發出臨時拘捕令,但在聽證前夕,卻取消拘捕令,將其釋放離港,原因相信是從北京收到信息,明白涉及國防外交。

近日《環球時報》不時發表社論,「提醒」特區政府「不要與民意為敵」。假如斯諾登在港被捕,雖然不代表引渡成功,但不少民族主義者還是會演繹為配合美國,或接受了「間諜罪」說法、不以政治疑犯視之,或認為特首沒有在第一道關卡拒絕,還是有了表態。假如不拘捕斯諾登,又難免要有解釋﹕明言案件涉及政治,美方會視為挑釁;說涉及國防外交,北京目前沒有正式表態,則會引起關於一國兩制的質疑。斯諾登以自由身離港,香港政府卻能避開三難局面,對內外交困的現屆政府,自然是最好的結局。

華府不可能輕言「報復」

說華府不應對這結局太抗拒,因為類似要求就是落在美國的鐵桿盟友,也不可能迅速就範。本欄曾談及那些美國要求引渡伊朗疑犯的案例,失敗次數頗多,包括在英國;面對香港上回的拒絕,美國亦不敢發難。何况從另一角度看,特區政府也沒有正式將本案定性為政治案、沒有正面否定美國的「間諜罪」指控,這也會被演繹為北京的態度。對華府而言,這是可利用的外交空間。

至於有擔心美國會取消擬給予特區護照免簽證的安排,作為報復,基本上,這是另一個課題。年前筆者曾邀請美國領事館職員座談,當時他斬釘截鐵說絕無其事,原因是沒有誘因。那現在的誘因又是什麼?持特區護照申請美國簽證並不麻煩,通常批核年期都是10年。但近年不少內地新移民先持有香港、台灣或新加坡護照,再四出投資,美國是否對這些國家、地方免簽,卻是這些資金流動的考慮重點。斯諾登若對此帶來長期影響,反而奇怪了。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沈旭暉

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

斯諾登門(三) 中美網戰的關鍵一局

【明報專訊】美國特工斯諾登成為國際焦點後,媒體多關注美國政府監控網絡的角色,乃至香港的國際地位,但傾向把事件定性為個別事件。然而在國際關係格局,「斯諾登門」不可能獨自存在,近年有不少國際政治懸案,在斯諾登公布資料後,都隱隱然和這件事略有關聯。我們先從斯諾登提供的資訊談起。

「稜鏡」的震撼:美國網絡公司成為國家情報工具?

斯諾登暫時所說出的最重要情報,都是關於美國政府情報部門的秘密項目「稜鏡」(PRISM),這項目自2007年實施以來從未公開,而且在奧巴馬任內,規模急速膨脹。根據斯諾登向《衛報》透露,負責執行「稜鏡」的除了美國政府,還有幾乎所有規模最大的美國網絡企業,包括微軟、蘋果、Yahoo、Google、facebook等,由政府國安部門直接進入網絡服務器,接觸用戶的一切資訊。對美國政府而言,這樣方便的情報蒐集可謂多快好省,據說現在所有情報的來源,有七分之一都是通過這渠道。但對網絡公司而言,為什麼要配合華府?雙方有什麼協議?這是「斯諾登門」一大關鍵。

美國澳洲懷疑華為滲透,執行「中國版稜鏡」?

斯諾登爆料後,facebook等美國網絡公司主動承認「有限度」參與「稜鏡」,開始進行破壞控制,不過似是愈描愈黑。近年不少用家早已不時警告,Google Chrome、facebook等的私隱政策十分有問題,設計似是為了追蹤用家,多於方便用家。斯諾登從前的監察對象是中國,這些公司愈是企圖撇清關係,愈教人想到另一家中國公司的故事。這家公司,就是華為。

華為是中國資訊科技企業龍頭,一直希望與上述美國網絡公司競爭國際市場,不時打算收購海外相關產業。兩年前,美國政府高調以「國家安全」為由,阻止華為收購3Leaf,認為華為的真正身分是「為中國軍方服務」,其中一個理據,是創辦華為的總裁任正非的上一個身分是解放軍上校,其公司與解放軍有長期合作關係,甚至曾為其他美國對手服務。一年前,澳洲政府也高調阻止華為的子公司競投澳洲的國家寬頻網絡,原因同樣是「國家安全」,雖然不少澳洲政要擔任這公司的董事,但似乎幫助不大。

華為的具體性質我們不清楚,然而起碼在公開層面,美國、澳洲的上述指控並未能得到太多證據支持。美國國會曾進行相關聽證,最終也沒能證實華為、中興等中國資訊科技企業進行了特務行為,但還是總結其業務危害美國安全。今天回看斯諾登提供的資訊,似乎美國、澳洲先入為主,認定華為一類中國資訊科技公司,也在進行中國版本的「稜鏡」計劃,乃至其他更高端的情報工作。據說美國對華為的監控甚為嚴密,一些朋友曾與華為有業務往來,入境美國時就已頗費周章。

美國電子工程師的新加坡自殺懸案,死前曾和華為合作?

提起華為,不得不提另一件懸案。就在斯諾登叛投香港前三個多月,《經濟時報》刊登了一篇在外交界十分震撼的報道,介紹了去年一件發生在新加坡的美國公民神秘死亡事件。當事人Shane Todd是一位年輕美國電子工程師,在有國家背景的新加坡微電子研究所工作,去年在家中洗手間上吊身亡,但疑點重重,其家人堅持不相信他是自殺,因為他死前數月透露了一些機密而又精神緊張,例如說自己「被一家中國公司要求做不舒服的事情,可能危害美國國家安全」。據《經濟時報》所言,Shane Todd參與的敏感工作項目,正是新加坡微電子研究所與華為的合作項目。

新加坡當局原來不打算調查這宗「自殺」案,研究所中人一貫否認研究涉及軍用項目,華為也否認捲入相關研究(雖然承認曾獲邀參與)。但《經濟時報》報道後,美國國內出現了聲援Shane Todd家人的活動,新加坡外長立刻承諾重新調查,對此美國亦即時公開表示歡迎。

《外交政策》期刊的暗示:誰不再守政府機構的規範?

幾乎又是在同一時候的2013年3月,美國權威期刊《外交政策》發表了一篇由資深傳媒人Marc Ambinder撰寫、引述不記名情報官員的文章,首次勾劃了美國針對中國的網戰大綱,雖然沒有披露「稜鏡」,卻觸及了美國企業的角色。文章透露,美國的所有情報機關已制定反制中國的網絡攻擊策略,聲稱由於「中方的操作已超越政府機構的規範,這種情勢必須改變」:這說法表面上是對北京老掉牙的批評,實際上卻似是暗示──美國政府也不用守那些規範。那些情報人員透露,他們會主動聯手與美國各大通訊企業,分享中國網絡攻擊的詳細計劃,以及供應美國情報部門研發的反間諜措施和軟件,以「教導」這些企業防禦和反擊,又開宗明義說要利用美國企業掩護,追蹤中國網絡活動。這篇報道和斯諾登的爆料、Google等企業的回應,恰好互相印證。自此美國把網絡安全提升到中美關係的最主要議題之一,令它成為「習奧會」其中一個焦點,這是從前少有的安排。接着,斯諾登就來到香港了。

根據這些脈絡,不同人基於不同立場,自然可以有不同分析,結論也會大不相同。但有一點是清晰無疑的:中美兩國的網絡安全暗戰,此刻正進入白熱化階段,無論斯諾登的主觀意願是基於伸張正義,還是有其他目的,他的行為都已成為上述脈絡的一環,不能只以個別事件視之。他選擇的平台香港,也不可能獨善其身。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沈旭暉

2013年6月16日星期日

三方攻略﹕叛諜門

【明報專訊】美國前中情局特工斯諾登滯留香港,成為全球熱話。究竟他為何選擇香港、事情最終會怎樣演變,都是十分豐富的間諜電影素材。從國際關係的角度,各方當事人都有不少策略可供選擇,簡述如下:

一、斯諾登

背景設定﹕假如斯諾登只是個人行為,沒有龐大集團支援,他選擇香港的原因就不可能單是為了個人安全,而是為了掌握議題設定權,慢慢爆料。要是他選擇英國等美國盟友,會擔心後者因「國家利益」把他遣返;但要是他選擇中俄伊朗等美國對手,也會擔心這些國家把資訊封鎖,有違他鬧得舉世皆知的目的。香港既在美國直接影響範圍之外,又有自己的涉外關係制度,斯諾登就能擠牙膏那樣長期佔領議題。

策略一、「塔吉克模式」:塔吉克(Nosratollah Tajik)是前伊朗駐約旦大使,被美國指為軍火商,要求英國政府在他留英時予以引渡。塔吉克用了六年時間,不斷向英國司法制度上訴,以證明自己無辜,並通過媒體散播自己的正面形象,又爭取到英國社運界廣泛支持,結果案件變成了英國司法、媒體、社運聯手對美國的馬拉松公審,最終塔吉克獲准返回伊朗。斯諾登只要等到美國正式提出引渡,就可以開始在香港制度內演出、自辯,媒體注視、社運聲援統統可期,可能成為未來一年最能影響國際議題的人。

策略二、「王立軍模式」﹕斯諾登也可效法王立軍,讓公眾知悉他曾接觸中方代表、懷疑他把部分機密文件給予中方傳檔,令兩國都不知道對方底蘊,然後同時向中美雙方討價還價,保護一批他知道的兩國特工,建立自己的情報體系,甚或通過他們與維基解密、Anonymous一類組織結成同盟。這類做法相當高危,卻足以挑戰國家主導的國際政治,屬於不少網絡高手夢寐以求的「理想」。

策略三、「俞強生模式」:俞強生曾是中國國安官員,一九八○年代變節到美國,轟動一時。假如斯諾登並非美國安排的棋子,而是決心為了揭露華府黑暗面,他亦可以全面變節投奔中國,只要手上的資料足夠震撼,這會是近年中國處理對美外交的最得意成就。由於斯諾登的資訊亦波及全美資訊科技公司對私隱的監控,他對中國的價值不僅局限在政府層面,也對中國資訊科技及網絡公司十分有用。早前美國不讓中資華為收購3Leaf的案件,也會淪為笑柄。

二、奧巴馬

背景設定:假如斯諾登叛變並非美國的苦肉計,這是奧巴馬連任以來面對的最大危機。來自右翼的共和黨高調批評他虛偽,表面上刪減國防經費、暗中卻做得比布殊更徹底,來自左翼的社運人士也會在人權角度質疑其誠信。至於在國際社會,無論是盟友、敵人,都會覺得近月連番質疑中國派出黑客的美國「雙重標準」。要是斯諾登有證據證明美國監視個別德高望重的國際級名人,更可能出現難以預料的連鎖效應。故奧巴馬希望的不單是成功引渡,還要是盡快引渡,不希望斯諾登利用香港制度長期演出。

策略一、「引渡驅逐法」:美國可在國內對斯諾登提出罪名嚴重的檢控,通過親信媒體爭取道德高地,以應付國內外輿論,然後以利益或壓力向北京疏通。但就是北京願意與美國合作,也不能要求港府立刻把斯諾登引渡:根據香港的Fugitive Offenders Ordinance,北京可以基於國防外交等原因指示香港特首,但不能凌駕法院,故理論上,不能杜絕斯諾登利用香港制度長期申辯。不過北京卻可以提出「國家安全」原則,要求香港驅逐斯諾登出境,以方便美國的進一步行動。

策略二、「反客為主法」:雖然華府難以對斯諾登滅聲,卻可以找出一個差不多的中國案例,例如找出中國特工的同類行為,或安排中國特工/偽中國特工對美國變節,然後把美國早已得知的機密當作特工爆料。美國這樣可以分散國際對斯諾登的注意,並嘗試反制北京,奪回道德高地,同時向國內證明適當網絡監控的必要。只要北京有超越常人底線的行為被揭發,一切也可以慢慢扭轉,這是減輕破壞的非常舉措,屬危機管理教材的範例。

策略三、「實踐預言法」:美國現階段怎樣妖魔化斯諾登,都不易令一眾「花生客」信服,但要是能證明斯諾登的行為直接帶來災難,輿論卻可能迅速逆轉。方法就是配合斯諾登爆料的具體內容,製造「自我實踐的預言」。舉例說,假如斯諾登每在香港爆料一次,香港就出現神秘意外,甚至有人神秘死亡,再配合一些靈異、玄學節目,足以讓香港社會出現趕走「美國政棍」的呼聲。但假如是這樣,世界本身已是永無寧日。

三、習近平

背景設定:假如斯諾登不是美國派來蠱惑中國的特工,這對北京而言,大概是天掉下來的棋子,不但令中國反擊美國的黑客批評,還可以反客為主,研制一系列戰略。關鍵是北京不能過分興奮,不應正面批評華府,只要把戰略性行為都歸因於「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美國就只能啞子吃黃連,還要在形式上感激北京「體諒」。

策略一、「陣地戰」:基本策略是避免在個別議題刺激美國,卻在國家層面築起「捍衛人類公義」的整個陣地,聯合其他國家,共同向美國討回被駭的「公道」,在不挑戰世界秩序的前提下,挑戰整個美國外交的道德體系和軟實力,乃至逐漸聯合到其他美國違反人權的案例,算一個總帳。只要斯諾登不爆出中國機密,北京會利用香港「一國兩制」作白手套,鼓勵香港官僚把案件拖得愈長愈好,包括鼓勵特區政府在斯諾登簽證到期後提供不遣返保護,任由美國提出引渡理據,相信斯諾登的能力,讓他盡情演出。

策略二、「運動戰」:北京也可能擔心斯諾登被其他外國勢力利用,讓他長期在港會失控,帶來社會不穩,希望把他在香港的時間局限在簽證有效期內,然後讓他到別國尋求政治庇護。要是這樣,斯諾登在港期間,北京會爭取時間,針對個別議題發起「運動」,特別是在美國疲於奔命、美國網絡公司要暫避風頭不敢太配合政府時,集中資源,搶奪國際網絡協定主導地位,乃至協助華為等中國公司,和美國公司爭奪國際網絡市場。這樣一來,中國雖然未能和美國並駕齊驅,卻可望打擊美國在網絡空間的勢力。

策略三、「心戰」:另一個策略或會與上述選項同步進行,交由駐港人員或代理人執行,就是針對香港的「外國勢力代言人」、「離地買辦」,動員群眾進行教育,讓斯諾登成了揭露「「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的使者。須知近年北京積極宣傳美國如何干預香港內政,斯諾登作為活證據活現人前,彷彿專門給上述理論背書。此後「維穩人士」再把佔領中環、顏色革命、外國勢力等扣在一起,對一般人而言,或會顯得比從前可信;若能繼續影響關於23條立法等輿論,對北京駐港人員而言,更是一件奇功。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及全球研究課程主任)

文 沈旭暉

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

斯諾登門(二): 香港拒絕美國引渡的伊朗案例

【明報專訊】美國前中情局職員斯諾登滯留香港,引起不同結局聯想,一旦華府正式提出引渡,捲入法律、外交等爭議,一切只會更複雜。有評論相信,根據《港美引渡協議》,明顯非法使用電腦的斯諾登理應被引渡回國;有人相信港府應研判此案涉及政治層面及社會利益,拒絕美國要求;亦有人認為北京應以事涉外交為由,早日介入。但無論我們有何猜想,都應先研究5年前一個不受注意的案例:美國要求港府引渡伊朗人Yousef Boushvash,最終如何失敗。

伊朗人出入香港的「個別例子」

9.11事件後,美國成立國土安全部,防止軍火流向恐怖分子,成了美國重要反恐舉措,而打擊面亦迅速擴展到其他華府鎖定的國家,例如伊朗。國土安全部不時對各國提出引渡伊朗人的要求,指他們是伊朗政府的特工,負責偷運武器予伊朗政府或美國眼中的其他恐怖組織。與美國簽有引渡協議的香港,雖然因為是中國特區,與伊朗表面上關係良好,但伊朗人出入境時頗費周章的故事時有所聞,例如曾有伊朗學者來港出席學術會議,出境時被機場扣留,要勞動相當高的層級才能放人,釐清「誤會」。

2007年10月29日,根據美國提供的情報和臨時拘捕令,伊朗人Yousef Boushvash在香港被捕。一個月後,美國正式提出引渡要求,指這人是伊朗特工,在2004年到2007年間,不但從美國經迪拜、曼谷等地偷運武器到伊朗,包括F-14戰機零件,違反美國的《武器出口管制法》 (Arms Export Control Act),而且犯有洗黑錢、郵件詐騙等特工常犯罪行。

涉外關係 港是北京「白手套」

香港政府原來也打算回應美國要求,排期進行引渡聽證的法定程序,原訂在2008年4月14日舉行引渡聽證,卻忽然在2008年4月11日決定把這名伊朗人無條件釋放,只在前一天知會美國取消引渡。此人獲釋後不知所終,也就是說,香港連法定程序也不用啓動。根據外交管道透出的信息,伊朗政府直接和北京交涉,一方面證明此人是伊朗政府的人,另一方面說他被美國設局陷害,結果北京向香港特區政府指示,此案涉及外交層面,超出香港涉外關係所能處理,建議把他釋放、讓他離港,免得被法定程序拖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管道歸管道,北京從沒對此公開評論。由於《港美引渡協議》列明,在國家層面,涉及國防外交須北京處理;在不涉國家層面,港美雙方亦毋須引渡政治犯、或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者,但又不可能詳細列名何謂「政治犯」,因此相關定義,只能交由法定程序逐案審理。換句話說,北京影響引渡結果的方式有3類:公開宣示涉及國防外交,由中央處理;提供參考,影響香港法院對「政治犯」的研判;或建議港方讓當事人自願離港、甚或將其驅逐離港。反正在公開場合,一句「I cannot comment on individual cases」,足以解釋一切。

英國拒絕美國引渡前伊朗大使

事實上,在伊朗問題上,和美國簽有協議而拒絕引渡的其他國家地區,並不在少數。同樣在2008年,一名伊朗高級空軍軍官在美國要求下被泰國拘捕,罪名也是偷運軍火。後來伊朗政府向曼谷交涉,提出此人被引渡到美國會被酷刑拷問伊朗軍事機密,結果相對三權合作的泰國法庭迅速判決,否決引渡。

更著名的案例是前伊朗駐約旦大使Nosratollah Tajik被美國當作軍火商,結果令他在英國被捕。倫敦法院用了長時間審理此案,最終也拒絕美國的引渡要求,由於此人層級甚高,案件膠着6年,他也被軟禁6年,直到2012年12月才獲准回到伊朗。美國除了能夠在外交層面與相關國家討價還價,基本上無計可施,那名前大使固然被放回國,那名被香港釋放的伊朗人,更是人間蒸發至今。那麼這些案例,對「斯諾登門」又有什麼啓示?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沈旭暉

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

斯諾登門(一):中文大學是美國目標嗎?

【明報專訊】美國中情局前情報員斯諾登在港變節,透露香港中文大學在2009年開始就是美國情報部門的監控對象,中大官方則表示網絡沒有受襲舻象。究竟中大會成為國際社會的目標嗎?這曾是筆者的考試題目,說來中大的被追蹤價值有5類,其中4類如下:

網絡反恐重點保護對象

1)中大資訊科技服務處(ITSC)負責香港國際互聯網交換中心(HKIX)運作,作為香港境內的互聯網服務中樞,這是由中大在1990年代發起,以支援毋須繞道海外的互聯網服務。中心一直是網絡反恐的重點保護對象,總部設在碧秋樓,內有嚴密保安系統,另有地點不公開的新總部分流,在香港舉行世貿會議、奧運項目時,據說都有加強警備。年前「維基解密」透露,美國把將軍澳、舂坎角等香港海底光纖通訊電纜登陸點列為「關乎美國國家安全設施」,其性質與中大ITSC同類,常是爆發區域衝突時的「定點清除」目標。

2)中大太空與地球信息科學研究所(ISEIS)是中國國家遙感中心的香港基地,一個重點項目是南海研究,提供相關地區的衛星圖像,主要研究對象是海洋生態,但也支援其他圖像,例如污染分佈。它與歐洲太空局也有項目合作,而一些中國衛星未能偵察的南海區域,相信在歐洲國家鄰近基地的視野範圍內。由於中國臨近地區爭議以南海為主,外國容易以為相關研究有其他戰略價值。

中國金融反恐國安弱項

3)近年中國提出建設、整合境內外智庫網絡,不少中資機構都新近成立了研究所,進行種種與國家戰略目標相關的研究,在香港的大多與金融、法律等有關。這網絡是中國決策當局的重要諮詢環節,而中大有不少經濟學者參與相關項目研究,前任校長也是國家經濟政策的重要諮詢對象。美國對中國金融政策最重視,中國的金融反恐概念又落後於軍事反恐概念,被反恐界視為國安的弱項,因此不能排除有國家以為一些中大研究單位或人員,能接觸上述資訊。

4)中國改革開放前,美國相關部門的聯繫者學者聯合會在中大設有基地,蒐集中國情報,這機構是今日中國研究服務中心(USC)的前身。中心後來移交中大直接管理,上述身分已不存在,一般相信今天也沒有機密。但年前USC領導層變動,身為中心顧問委員會主席的學術權威、《鄧小平傳》作者傅高義(Ezra Vogel)獲邀調解,傳出有學者對處理敏感資料有不同意見,反映在一些人心目中,它依然有一定傳奇色彩。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沈旭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