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4日星期六

阻撓普選 非北京最重要考慮

人大釋法後,港人只重視普選權歸特首的虛幻表象,卻忽視了「一國兩制不等如三權分立」這殘酷事實。

「一國」,不單是名詞,更是政體模式──整全概念下的單一政體(Unitary State),及下由全國人大任命行政、立法、司法等不同體系各級官員。美國議員不代表政府,人大卻是比行政主導更「全面」的利維坦機器;一國之下,特區議員也成為單一寄生體。

共產政權維持統治的兩大法門就是單一政體,以及派黨員深入各行業領導層的新精英主義(Nomenklatura Appointment)。在內地也奉行市場經濟之際,一國兩制已無關姓資姓社,只是泛指援用單一政體、卻毋須奉行新精英主義(也就是保證生活模式50年不變)的特區而已。

望落實單一政體

問題是港人多認為理想政體是三權分立,貶斥單一政體。護法批評港人認為「一國」是地理概念,「兩制」是法律概念,就是認為三權分立和中央地方互相制衡的美式聯邦制適用於香港。批評港人不熟悉《基本法》,就是說港人一廂情願自行三權分立。

釋法在04年才可一可再,卻是一個吊詭。事實上,近年中國政改頗為積極,然而有心人只能以「地方包圍中央」策略迂迴挺進。例如官方規定直選只能局限於(不屬於行政體系的)村委會級別,但自從四川遂寧市寶石鎮和步雲鄉於98年偷步直選鄉鎮長被默許,直選已進入行政體系,是為對權力來源由上而下的單一政體的革命性挑戰,只是各方心照不宣而已。中央默許香港試用三權分立,也是以國家高度進行政改實驗的一環。可惜實驗破壞了中央地方之間「穩定壓倒一切」的血酬定律,被護法宣告失敗。

不過自此普選已是北京的時間問題,單一政體與三權分立的角力卻是北京的原則問題。香港政治的合縱連橫已不再是左右互搏,卻變成立法與司法機關及其主要成員 (包括民選議員、法官、大律師等)結成統一戰線,再與行政機關及其後盾進行的不平衡角力。以大歷史觀審視,從釋法邏輯推論,北京總會容許港人普選行政長官,卻總要壓抑立法與司法機關的權效(雖然邏輯是否適用於中國為另一問題)。以普選特首換取單一政體的全面落實,便可能成為北京撕裂民選議員、法律陣營和泛民主派統一戰線的長遠分治策略。可惜董建華上不諳中央的矛盾論,下不明民眾的普選情,一人對影獨照,一步一生,特區便裏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