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25日星期五

扁護照「加註」的三重反智

自從陳水扁上台﹐寶島「怪潮迭起」﹐目下護照加註「台灣」一事雖似機關算盡﹐就中三重反智意味﹐為政策「非驢非馬」﹑「去智慧化」又邁進一步。

扁曰﹕護照加註英文「台灣簽發(Issued in Taiwan)字樣﹐「一如貨物印上台灣製造」商標而已﹔然而﹐政治商標與「女人街商標」不同﹐得依從國際慣例﹐為「國號」塗抹胭脂無疑不倫不類。按「國號註釋法」﹕

一為「首都法」。像剛果盆地曾被法﹑比﹑葡三國瓜分﹐後來葡屬剛果併入安哥拉改稱卡奔達﹐前兩者則同以「剛果」為獨立番號。國際社會為茲識別﹐一度稱前比屬剛果為「剛果(利)﹐前法屬剛果為「剛果(布)」。此註釋乃「合法」的。如今護照加註的「台灣」﹐是政治名詞還是地理名詞﹖日後會否有「澎湖簽發」的「中華民國護照」獻世﹖

二為「闡述法」。像馬其頓脫離南斯拉夫獨立後﹐由於希臘擔憂該國號與國內同名省份混淆﹐前者只得委屈地以「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示眾。就是台灣加入世貿﹐亦以「台灣﹑澎湖﹑金門﹑馬祖關稅區為名﹐闡明「關稅區」性質。如扁所言欲為外國海關分辨中國大陸與台護照云云﹐則加註「現在有效管轄台灣﹑澎湖﹑金鬥﹑馬祖的中華民國政府簽發」﹐更能達意。

在嚴肅的國際概念上「別抒心裁」﹐以刻意模糊化來達到毫不模糊的目的﹐卻托「釐清概念」之名而行﹐既貽笑大方﹐又露出尾巴﹐實在是一種概念反智。

「國號」是政治符號﹐列於憲法第一條﹐衍生的內容﹐都由憲法詳述。「國號」居護照封面﹐地位超然﹔至於何處簽發﹐卻無法律賦予的衍生含義﹐只屬旁枝末葉的技術問題。

「國號」與護照簽發地點的地位有極大差異﹐並列兩者於護照封面﹐也許是魚目混珠的小智慧﹐卻是倒顛行政的大反智。以此推之﹐阿扁亦可「建議」把台灣護照承印商林水木有限公司的寶號及地址﹐以金漆燙於護照封面﹐則保證此護照在世上更獨一無二﹐「另類化」的原意發揮得更淋漓盡致。

從扁口推敲又悉﹐兩岸護照就設計﹑顏色﹑徽號﹑內容﹑厚薄﹑分量都大相徑庭﹐卻「容易」為人混淆﹔但只要加一行「台灣簽發」的蠅頭小字卻神跡頓現﹐馮京馬涼立刻分道揚鑣。可見扁邏輯中﹐「台灣簽發」蘊含意象無限﹐更突破科學定律﹐把肉眼能辨的物理差異一概比下。

這種精神反智﹐是很可憐的。可惜定義學一絲不苟﹐政治學一葉知秋。台灣貨品不妨隨便印上「桃園製造」或「高雄印刷」﹐護照卻不可隨心所欲加註「台灣簽發」。

大公報-大公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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