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6日星期六

加州補選對特首選舉的啟示

形勢比人強,制度是阿諾舒華辛力加在加州州長補選領先的關鍵。

美國的州長選舉與總統選舉模式相近,都是由兩大政黨通過初選或協商推出單一候選人,再與獨立人士一併總選。兩輪選舉制的最大受益人,是政黨內的弱勢候選人。

以1992年總統選舉為例,阿肯色州州長克林頓參選時只是地方政客,民望甚低,全靠民主黨內部分裂和個人魅力才爆冷勝出初選,再壓倒爭取連任的老布殊當選總統。從參選到當選,克林頓的支持度經過幾何級數倍升;但若以其初選時的民望與老布殊抗衡,則無異以卵擊石。

阿諾的補選卻恰恰相反。現在他的支持度為25% ,領先主要對手一倍,共和黨的重量級人馬又紛紛退堂,令他成為變相的黨內單一候選人。但若這是正式選舉,共和黨毋須兼顧奪權和選出州長,則競爭對手必會出現,阿諾能否取得黨內提名便成疑問,何況他還要挑戰民主黨的單一候選人。在民主黨主導的加州,阿諾原先不可能以倍數拋離民主黨對手。

政改必須全盤考慮

加州的選舉制度,對醞釀檢討的第三屆特首產生辦法亦有所啟示:補選的源頭,是罷免州長需要由公投通過,但現時卻沒有機制罷免行政長官。若特首最終由普選產生,罷免權的問題便不能迴避,更妥善的補選制度也需要釐清。就算罷免權由市民直接行使,舉行公投的決定也必須與立法會配合。但若在2007年,立法機關尚未全面普選,行政長官卻由普選產生,立法機關提出罷免比其民意基礎更高的特首,便難以服眾。

這只是設例,說明政制檢討不能以局部手術進行,而需要全盤重組。否則憲政危機終會出現,比阿諾更富戲劇性的特首亦可能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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