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委會在1996年修例,收緊新會員資格,最戲劇性趕上尾班車的自然是1995年被接納為正式成員的巴勒斯坦。
巴勒斯坦雖然宣佈立國多年,但一直未被國際社會完全承認,不過在亞洲則毫無爭議,所以巴勒斯坦早在亞奧會拒絕接受以色列後,在1986年獲邀加入,並長期參加亞運,得過一面銅牌,是為巴勒斯坦體育外交的一大成就。明白到突顯「體育主權」是爭取獨立的重要一步,已故巴勒斯坦領袖阿拉法特甚至曾親自擔任巴勒斯坦奧委會主席。
雖然以色列早在巴勒斯坦加入亞奧會時就提出抗議,但它自己連亞洲成員的身份也被取締,自然抗議無效;到了1995年,由於亞奧會支持巴勒斯坦入奧,已屬於「歐洲」的以色列卻不能動員歐奧會集體聲援,加上當年未改例,縱使巴勒斯坦未能加入聯合國,還是得到奧運席位。要是根據今天的新例,恐怕就難說了。
有趣的是,根據國際奧委會官方資料,位於同一地理位置的以色列是「歐洲」成員、巴勒斯坦則是「亞洲」成員,但以色列代表團內,其實有好些來自其管治區的阿拉伯裔運動員,他們的身份認同和效忠問題,只有自己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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