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擊斃薩達姆大小公子,並發放二人遺照示眾,希望對伊拉克門醜聞發揮移情作用,卻可能成為醜聞新溫床。
二次大戰後,國際舞台出現新遊戲規則:不能滅國、不能跨境暗殺別國領袖。前者只有印度吞併錫金等少數例子破戒,暗殺則由極權國家包辦。美國前總統福特於1976年頒下行政指令,禁止公職人員從事「政治暗殺」,自此美國公敵的最慘淡下場,也是引渡審判而已。
布殊上台後,徹底修訂了規則:一為宣布容許暗殺與蓋達有關的恐怖分子;二為讓美國處於長期反恐狀態,以求通過戰時「截頭行動」截殺對手。但烏代和庫賽身為「薩核心」領導,好歹也算被「政治暗殺」,與蓋達處於敵對關係,並不受布殊修訂涵蓋,在布殊宣布戰事「基本結束」後三個月才被殺,亦不符合戰時截頭的基本定義,因此並沒有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法律依據。
何況二人之死與伊拉克門醜聞,又構成另一個吊詭。二人被殺源於親信背叛,而成分相同的復興黨叛徒早告知薩達姆無大殺傷力武器的事實,這是美國的情報系統A。與此同時,來源獨特的情報系統B五次透露薩家已被滅門,情報形式與伊拉克門的問題情報完全相同。二子之死,反映系統A的可靠,卻同時揭露了系統B的水分,醜聞又怎會被忽略?
斷水絕糧的伊拉克人,即使對傳聞曾要求自首免求一死的烏代庫賽並不同情,也沒有估假領袖的興致。布殊、貝理雅大笑「歡迎」二子之死,只能對薩家闔家施以港式詛咒,如此膚淺「又唔守規矩又無禮貌」,與中共堅持「改造」國民黨戰犯統戰相較便高下立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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