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7日星期六

台灣公投 不能與國際接軌

台灣總統陳水扁又發揮創意推出「兩邊三國論」,指中華民國分裂為兩岸蒙古「三國」,已是一個「虛擬國家」。台灣搭上蒙古並非心血來潮,而是要重溫蒙古在1946年通過公投正式獨立的歷史,證明合久必分,吾道不孤。

然而蒙古公投獨立事成,正反映了台獨的虛擬法源。公投法源原來可分為四類﹕

一、無約束力的諮詢性公投﹔

二、地方層面的民意表達﹔

三、法國戴高樂弘揚的憲政層面的直接民主﹔

四、以國際法為基礎並踰越國內法律的統獨公投。

台灣所立的公投法不作出上述識別,是希望對不同公投的本質作出模糊處理,並把屬於「國家上層面(supra-national)」的統獨公投塞入憲政框架。如此一來,公投成為情緒的發泄,卻不能與國際接軌。

而且根據國際法,統獨公投的合法性在於新獨立國家與母體「交叉相承」,宗主國承認結果,新國家瓜熟蒂落。當年民國政府確曾被迫承認蒙古公投,雖然後來反悔,但還是被毛澤東追認。此原則台灣則從未打算兼顧。

何況在法源背後,國家獨立多離不開兩大模式﹕一為與反對派結盟、再顛覆母體政權獨立,例如1993年埃塞俄比亞行省厄立特里亞分離分子與國內叛軍聯合攻入首都,後者奪權,前者分家。二為淪為第三國的衛星國,一如蒙古「蘇維埃化」的榜樣。台灣顛覆母體幾不可能,又欠缺蒙古公投的法源,就是要傚法蒙古自我衛星化,也未必能夠一廂情願。「兩邊三國」各有前因,但成為「理論」,便淪為歷史的選擇性記憶與笑柄。難怪蒙古近年有國會議員提案回歸中國,陳水扁也「一時疏忽」,按下不表。


沈旭暉 牛津大學國際關係學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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