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

反恐如何與國際接軌

【咫尺地球】筆者曾於本欄談及國際恐怖主義垂青香港的可能性,也談及不少學者認為奧運馬術比賽的恐襲風險不能低估。持上述觀點的西方學者,不可能是特區政府的嘍囉。然而,反恐的手法、宣傳、報道,也是需要與國際接軌的,特別是涉及奧運這項國際活動的反恐。日前香港入境處和保安局忽然就奧馬恐襲風險作出不同演繹,被坊間認為是陰謀論,就是因為做法和國際慣例略有不同﹕

國際反恐4種慣例

一、當英美等國接獲關於恐怖襲擊的情報,除非肯定嫌疑襲擊者在國內毫無聯繫、也沒有接應人,一般不會高調警告予以入境堵截。英國經常認為,入境的疑似恐怖分子只是棋子,相信國內早存在芬士貝利清真寺一類接收他們的大本營,有時反而情願中門大開,然後密切跟蹤,開門揖盜。

二、假如政府目的只是要入境的疑似恐怖分子知難而退,卻又不願製造公眾恐慌,慣常做法是在入境程序加添關卡,並和涉嫌襲擊者的來源地交換情報,讓別國政府首先提高警戒,那樣對手的線報系統自然也會知道,這是西方和恐怖分子溝通的默契。

三、假如恐怖襲擊情報確切,西方慣常做法是對民眾作出提點,而不是對恐怖分子作出提點。例如美國往往在適當時機呼籲民眾留意陌生人,或舉報忽然出現的大筆金融交易,以釋出全民反恐的信息,這是9/11後美國反恐相對成功之處。

四、各國都有一個各自定義的恐怖組織名單,但這名單並非像入境處所說的可隨時更改,因為這涉及國防外交層面的政治問題。可以隨便更改的名單,只有以個人為單位的監察名單,但個體恐怖主義一向處於官方反恐範圍的外層,因為那是難以通過系統防禦的。

「破壞活動尊嚴」涉主觀判斷

不過最大問題,還是出於入境處長發言的社會科學盲點。「破壞香港秩序」是一個positive statement,即可用事實判斷的客觀論述;「破壞活動尊嚴」卻是一個normative statement,涉及主觀的價值判斷,例如甲可能認為比賽出現示威是破壞尊嚴,乙卻可以認為比賽沒有示威就是失真、才是破壞自由的尊嚴。將上述不同內容以「或」並列,由官方代表宣示以同等方式應付,就有偷換概念之嫌,屬於媒體扭曲報道的慣常手法。西方學生一般做過一個簡單練習,就是分辨一句連續新聞報道句子的positive statement和normative statement,從它們躍動的方式,判斷媒體本身的公信力。當年蘇聯政治犯常被認為危害國家安全,「或」有精神病,前者還算要實證,但後者正如法國哲學家福柯所研究,往往是權力賦予個體的建構。

如此交叉定義,以實證來修飾主觀判斷,就像女孩告訴人家自己的擇偶條件﹕「要有錢,同對我好」。以陰謀論解讀一切,是無益於世道人心的,但提出反恐無疑也應符合社會科學基本規範,否則瓜田李下,煞是無謂。

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研究助理教授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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