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9日星期五

警察的管理藝術︰由錫克警到2019

日前提及,港英殖民地早年的警察系統有「ABCD」四隊,當中D隊是來自山東威海的魯警,而B隊就是來自印度半島的錫克警,他們出現在香港的緣起,也很值得重溫。

昔日民謠的「大頭綠衣吹BB」,描寫的其實就是錫克警執勤,原因是有別於華警戴三角型竹帽,錫克警因為宗教信仰的「髮規」,會帶著稱為Turban的錫克頭巾。根據本地法例及案情,這些宗教規定得到政府容許,例如錫克教徒可以申請以宗教理由豁免駕電單車時戴頭盔,或是合法持有名為Kirpan的宗教匕首。

錫克警察自然非昔日香港獨有,不少人將錫克警等同於印警,本質上也是過於簡化。原因是所謂的「印警」來自不同背景︰印度教、回教及錫克教,而後兩者是不會同時戍衛同一個社會的。錫克警之所以成為大英帝國管理東南亞及東亞警政的重要一員,正是因為大英帝國對印度教軍警的不信任所致。

印度兵變發生前,倫敦政府對殖民地的管治態度是「外判」與「間接管理」,即透過「外判」權力予東印度公司,負責處理印度次大陸事務及東亞殖民地的開拓,而東印度公司則透過與當地王公的合謀管理其他地方。然而,1857年發生印度兵變,當地的印度教及回教軍警對抗英殖統治,令倫敦不得不「撤回」東印度公司的管治權,直接全面管治。沒有主動參與兵變的錫克教徒,因昔日「反英抗暴」留下的好表現,被英國政府吸納為新的印度軍警骨幹。而世居旁遮普地區的錫克教徒,也因為土地被不同的印度教及穆斯林地主吞併,本來就對印度教徒及穆斯林無甚好感,出外營商固然是一個方法,但加入警隊也是不少錫克家庭的出路。大英帝國的殖民網絡,以及錫克教徒游走不同殖民地經商的民間網絡,意外令錫克教徒成為「輸出警力」的一大族群。

早年香港警察系統源於倫敦及愛爾蘭體制,從英國本土招募退休警官及軍官,以及印度孟買步兵團的軍人。自從英人擔心印度兵變影響對印籍警察對殖民政府的忠誠,兼常與本地華人衝突,華籍警察又未能有效處理涉及華人的秘密社團、走私及潛在暴動的工作,加上軍官從軍時及退休後所習得的貪腐陋習,令時任港督麥當奴要求改革當時的警隊。根據學者曹寅研究麥當奴與當時殖民地部的電文,時任警務處副總監克雷(Charles Creagh)的印度經驗,是錫克警最終被港英政府招攬的原因。儘管錫克警在處理日常警務工作上或有缺失,但當從事一些涉及殖民政府安全如鎮壓暴亂、戍守軍政重地、協助打擊海盜等問題時,表現獲一致好評。

錫克警成為英屬殖民地的絕對主力,香港的錫克警成功經驗是一個重要參考。馬來亞及海峽殖民地之所以建立屬於它們的錫克警部隊,就是參考了香港當時的做法,甚至連改革警隊的薪酬制度,也是參考當時香港警隊的工資水平,略低於香港而已。「同工不同酬」在錫克教徒的社區廣傳,因此大多錫克教徒均不願意到馬來亞服役,結果令馬來亞要加薪挽留人才,消息卻又令在港錫克警不滿,最終又是透過改善福利解決。正如曹寅指出,馬來亞及海峽殖民地的公共秩序改革,或多或少以香港為藍本,例如引入宵禁制度,從香港招募華警,仿傚香港設立獨立的錫克警校等,可惜往事如煙。

錫克警制度息微,因為港英政府發現有錫克教神父試圖散播民族主義,加上早前提及的阿姆利則屠殺,擔心錫克教社區強大的凝聚力,最終會成為警政內部的潛在反抗勢力,決定另覓人選,處理涉及殖民地安全事務的警政工作,也就是魯警招募計劃。二戰後,印度獨立及印巴分治等議題,令港英政府難以再向印度及巴基斯坦直接招募員警,「印警」制度正式落幕。

時移世易,香港既不是英屬殖民地,也不再以「種族警政」的方式處理治安問題(雖然近年來也有加強招募南亞裔港人)。但回顧警政發展的歷史,香港一度是輸出「警察制度」良好管治的地方,通過殖民地網絡,將香港優秀的警察制度,傳播出去;香港警隊1974年後高效、相對清廉的專業形象,也成為不少發展中國家及地區參考的樣本,本應是香港其中一個軟實力品牌。

要建立優秀的警政系統,從上述多個案例表明,既要有宏觀的國際視野,了解不同種族處理警務工作的特性,也要了解當下社會民情轉變對警隊工作的影響,不會一成不變地以舊方式回應。錫克警「以夷制華」,於是引入第三勢力改善警隊質素;魯警的「以華制華」,卻是平衡外來種群、本地社區與殖民管治的衝突。香港及新加坡的錫克警制度引入、改革以至廢除,背後也涉及不同委員會的調查、研究及管理。今天的特區政府,有勇氣重啟制度改革,開拓警政新風,還是單純一句「影響警隊士氣」、「不會出賣警隊」輕輕帶過,容讓警察繼續成為鬥爭祭品,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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