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21日星期六

台選舉辯論效顰美國

台灣效法美國直播總統候選人辯論。然而儘管陳水扁以「不打老婆」和「不要下跪」分別暗諷連戰宋楚瑜,高潮亦未能掀起,選情依舊如膠似漆。因為這是一個東施效顰綜合性。

自從美國於1960年首次直播總統候選人辯論,它在1976年正式成為常規項目,1988年後更由「總統辯論委員會(Commission on Presidential Debate)」主辦,章程有如選舉條例般嚴謹。

委員會由學者跨黨派主導,兩大黨不能影響遊戲規則,也不能避開共同弱項。台灣辯論卻由兩大助選團「談判」人事地物時,結果因為陳水扁不愛治國、連戰則因為在野而不識「台灣新政」,雙方對辯論「不應」深入政策層面早有共識。

選舉辯論在美國制度化的意外收穫,是其堅硬的兩黨制得到鬆弛。由於委員會規定得到15%民調支持的候選人都能參加辯論,導致92年富商佩羅特以獨立候選人身分異軍突起,也促使2000年綠黨納德以15%民調為綠化美國的手段(雖然失敗)。對實行多黨制的國度,辯論卻可能令其邁向兩極化。例如德國於03年大選引入直播辯論,卻由電視台全權負責,結果國會5黨不過半的格局,卻因為媒體偏好左右互搏公式,只邀請兩大黨魁參加:這就是市場主導與學術主導的分別。這次台灣選舉固然只有主角兩員,但同場加映的「公投辯論」卻還是要以二分法安置名嘴嘉賓,這無疑是加劇政情兩極的舊思維。

其實美式選舉辯論正起着「電子公民社會」作用──通過蓋洛普民調隨機抽出未決定投票意向的選民,讓其預先設問,再讓候選人隨機解答。這方式才能夠發揮直播辯論的原意:為中間選民尋求投票方向,以科技釋放公民社會的剩餘潛能。台式辯論卻與以前港督府風水等「社會議題」為主軸的香港特首「選舉」「辯論」一樣,教化作用相當令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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