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

不再韜光養晦——中國介入敘利亞的外交變革

【咫尺地球】在敘利亞危機中,北京由昔日慣於在聯合國被動投棄權票的次要角色,變成主動投反對票、派外交官調解衝突的大國,固然反映了它要當盡責任大國的新定位,但魔鬼和天使都在細節,更值得留意的,還是中國調解衝突的理據和立論。

開「調解」干涉內政先例

中國不斷強調「一隻巴掌拍不響」,認為敘利亞出現人道危機,不單是阿薩德政府的責任,也必然有反對派武裝分子的責任,因此單方面把責任歸於任何一方都有欠公允,危機應該以「調解」解決,而最有公信力的調解員,自然非「沒有利益」的中國莫屬。以上立論本身,在阿拉伯世界原來不乏支持,特別是利比亞戰爭後,反對派武裝違反人權的報告逐漸浮上水面,容易令人擔心敘利亞反對派是否亦復如是。敘利亞反對派龍蛇混雜,不受單一組織掌控,若說完全沒有犯下人道罪行,西方也不會相信。問題是戰鬥時,任何一方白璧無瑕幾乎是不可能的,假如一方犯下的人權罪行明顯多於另一方,中國以上態度,就難以得到輿論支持,這正是西方以外,不少阿拉伯國家這次也對中國不滿的原因。

但不談道德問題,單論策略,當能發現中國的外交姿態,暗示了兩個重要信息。第一,既然對利益關連有限的敘利亞要調解,理論上,中國日後也有責任調解一切重要國際衝突,某程度上,這已修正了一直以來中國「不干涉別國內政」的信條(雖然北京今天會認為「調解」不同「干涉」,但昔日中國不願意投否決票,卻是以「不干涉別國內政」解釋)。第二,根據上述邏輯,只要日後國際衝突的其中一方犯下人道罪行,而另一方沒有武裝還擊、沒有犯人道罪的空間,中國是不一定反對國際社會軍事干涉的,這再次修正了「不干涉別國內政」信條。兩者都說明,中國日後會更積極參與國際事務。

何謂「聯合國框架延伸」?

另一個中國不斷強調的原則,是尊重聯合國,希望談判在聯合國授權的框架下進行,以免出現像伊拉克戰爭時、由美國繞過聯合國單邊主導的「志願者同盟」。有趣的是,中國最終參加的「敘利亞問題行動小組外長會議」,雖然由聯合國特使兼前秘書長、同時也是阿拉伯聯盟特使的安南主持,在聯合國的日內瓦辦公室召開,但它是否正式屬於聯合國框架的延伸,也不無疑問。起碼它的成員組成,就沒有規則可言,完全是大國妥協的結果:俄羅斯原來建議的參加國家,包括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以及敘利亞所有鄰國(特別是伊朗),但美國堅決反對伊朗參加,俄羅斯也反對大力支持敘利亞反對派的沙特參加,作為報復。最後獲邀出席的,在五大國以外,只有土耳其、伊拉克、科威特和卡塔爾;伊朗就不斷說這個會議沒有代表性,也不能代表聯合國。

中國對這個「行動小組」的接受,同樣暗示了兩個重要信息。第一,原來只要安理會五大國認可的框架,就可以算是「屬於聯合國的框架」,中國就會接受,這令五大國除了擁有否決權,也有了實質上的議題設定權,這對希望拓展外交能量的中國而言,尤為可貴,也會令北京對安理會要加入日本、印度等其他新成員的提案更抗拒。第二,由於中國堅持一切調解都要在聯合國框架內進行,有了上述對「聯合國框架」的延伸定義,這就提供了中國調解其他衝突的理論基礎,令北京日後「理所當然」的,要獲邀參加國際調解事務,不會再像波斯尼亞內戰後,沒有大國想到邀請中國調解;也不會像上次利比亞內戰那樣,中國在聯合國以棄權票默許了設立禁飛區,就被美英法取去了那個「聯合國框架延伸」去空襲利比亞。

費格遜教授與「中國模式」

根據這些變革,雖然中國有需要自圓其說的事(例如為何北韓核危機的六方會談不在聯合國框架內進行),但大方向是不能回頭的:從前的和平共處5項原則,已被與時並進地大幅更新,無論北京處理敘利亞危機的口碑如何,都宣示了「韜光養晦」時代的終結,這才是敘利亞危機對中國外交的最大影響。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西方學者也公開呼籲中國盡大國責任,牽頭介入敘利亞危機,以分擔力不從心的美國的負擔,例如以「虛擬歷史」成名的哈佛大學歷史學教授費格遜(Niall Ferguson),就在權威的《新聞周刊》如此撰文,掀起了一些風波。

順帶一提,費格遜是西方學界著名青年才俊,40歲不到就獲《時代》雜誌選為全球百大最具影響力人物,但香港學生認識他,恐怕不是因為讀過他的文章,而是因為近日某備受關注的國民教育教材援引他的個別觀點,來證明國際社會肯定「中國模式」。當然,費格遜支持伊拉克戰爭、被批評推動新帝國等觀點,與及他在什麼前文後理下「被引用」,就不是上述教材的涵蓋範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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