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24日星期一

《華氏9/11》力量有限

《華氏9/11》勇奪康城金棕櫚獎,但其價值並不同於七十年代的反戰電影。民調反覆顯示,美國人並不願意把反恐的「小量違規」上升為國策問題,反戰亦未成為主流。導演米高摩亞固然希望影響大選選情,但前提是反戰、自由主義和民眾的日常生活,必須互相結合。

事實上,國會於2001年10月通過的《美國愛國法》和2003年1月成立的國土安全部,都是三者的交合點。這「一法一部」獲授權採用特務和情報手段「促進」反恐,自然受到自由主義者和國際媒體非議。但令一般民眾不滿的,卻是它們成為行政和司法機關的龐然大物,令荒謬的官僚主義應運而生。

例如上周訪港的耶魯大學校長Richard Levin在私人場合表示,留學生大減的原因,不過是國土安全部須以半年時間調查錄取的新生,令其難以趕及開課。「指紋入境法」也是效率低下的典型,是為旅遊業面對恐怖主義以外的另一憂患。《愛國法》的「鄰舍反恐指引」鼓勵民眾檢舉「嫌疑鄰居」,更是擾民。

反戰、自由等口號,對一般人而言略嫌虛無飄渺,積小成多的怨氣,反而更易觸動人心。美國人看過《華氏9/11》後會否對號入座、反思社會民生的改變,才是電影成敗的關鍵;金棕櫚獎卻相對不足道。畢竟,美國人也是不喜歡別國干涉內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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