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模式」是不少港人的學習對象,「威權式自由」也是不少人認同的理想政體,但這兩個概念如何調和,其實並不容易。近日新加坡掀起的組屋禁煙爭議,即為一例。
世界各國近年積極推行公共空間禁煙,新加坡比香港走得更前,不斷收緊對吸煙的限制,公共場所、商場、公共設施等早已全面禁煙,日前更有國會議員建議,要在組屋內部禁煙,以免二手煙影響其他住戶。雖然新加坡政府表明現階段無意考慮,環境及水源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更溫馨提示,說這建議可能侵犯私隱、難得到市民共識,但提議一出,已在社交媒體激起連串辯論,正反雙方各執一詞,背後理據都是威權主義Vs自由主義的常見話語。
支持一方認為,既然在公共空間禁煙,就是為了防止無辜市民吸入二手煙,理據在私人空間也同樣適用,因為煙味會從私人地方漫延到公眾地方,所以在私人空間吸煙,其實並不「私人」,同樣需要顧及他人感受。何況「吸煙危害健康」乃客觀事實,在組屋限制吸煙,會令市民更難接觸香煙,煙民數量就會降低,整個國家的衛生和公共形象,都會有所提升。
反方自然認為,私人地方的私人活動不屬政府管轄範圍,假如家中也要禁煙,還有大量其他行為可以依樣葫蘆,例如家中醉酒大叫也會影響鄰居,那樣是否也要家中禁酒?何不有滋擾行為出現才作檢控?而且在操作層面,又怎樣執法?是任何鄰居投訴都要勞動警察,還是單靠高科技感應器?此外,單單針對組屋居民,固然與政府的持分有關,但也容易被看作階級歧視。更何況任何社會都要適當宣洩,煙草的替代品是否比煙草「健康」,難有定論。要是煙民覺得吸煙的麻煩程度和成本,都高至不合理水平,是否一件好事,筆者就很有保留。
以上的辯論,不會有絕對正或反的結果,從來都是中間落墨的妥協。不要以為只有新加坡這樣的國家,才會出現家中禁煙的可能性:美國歷史上的兩次修憲,都是為了「禁酒令」,一次通過全國禁酒、另一次通過廢除,整件事情的不合理程度,只有比家中禁煙更甚。一些國家靠民意代表達成共識,找到威權主義Vs自由主義、道德Vs現實的平衡點,另一些靠上層精英一錘定音,新加坡本來自然靠後者,但隨著越來越民主化,民粹的出現也不可避免。
在李光耀時代,新加坡很懂得張弛之道,一方面對一些層面作東方家長式管治,例如嚴打販毒、「以法治國」,另一方面卻容許紅燈區公然運作,對同性戀等行為十分寬鬆,這是單純靠民意代表很難拿捏的分寸。這種智慧,如何承傳,卻是挑戰。
小詞典:美國禁酒時代 (Prohibition Era)
1920年,美國通過憲法第18修正案,實行全國禁酒,背景是19世紀末開始,酗酒現象嚴重,宗教勢力宣傳「禁酒」以爭取政治影響力,反對一方有德國路德教派背景,卻因為一次大戰被邊緣化,結果主流政黨達成禁酒共識。但禁酒造成走私、假酒橫行,黑手黨勢力大增,不久在1933年,國會又通過第21修正案,廢除禁酒令。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