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

「後918釣魚台」與國際關係案例(五):「剩餘主權」與阿布穆薩島

伊朗和阿聯酋在波斯灣阿布穆薩島的「平行主權」默契持續了20年,到1992年,被伊朗什葉派政權單方面改變,但也沒徹底解決主權問題。自此阿布穆薩現狀不再是「平行主權」,卻衍化了「剩餘主權論」的變種出來。

伊朗控小島允分石油收入

所謂「剩餘主權」不單是學術名詞,在國際關係的正式現實政治也曾出現,起源為美國在二戰後托管沖繩,日本要求保留對沖繩的「剩餘主權」,1961年,美國總統甘迺迪正式與日本首相池田勇人簽訂聯合聲明,同意日本對琉球持有「剩餘主權」,並歡迎日本在琉球問題參與合作。當時台方拒絕承認「剩餘主權論」,北京卻支持「琉球人民反美回歸日本的鬥爭」,但「剩餘主權」是什麼僅是約定俗成,沒明確法律效力。我們且先回到阿布穆薩島的故事。

1992年除了是冷戰結束不久,也是海灣戰爭後,伊朗宿敵伊拉克戰敗、被趕離科威特之時。伊朗失去了伊拉克的制衡,開始在區域獨大,加上擔心自己會成為西方聯軍下一目標,認為是時機獨自控制阿布穆薩島這戰略重鎮。伊朗的島上駐軍驅逐了所有阿聯酋設施的員工,包括醫院、學校、發電廠等工人(阿聯酋基本上沒有本土工人做這些工作,都是使用南亞外勞),接着宣布完全擁有阿布穆薩主權,大幅加強島上駐軍,限制他國人口登陸,目標顯然是針對西方。

但伊朗同時留有一手。雖然上述行動已徹底違背了1971年伊朗與沙迦酋長國的《備忘錄》,伊朗卻表示願意根據其友好精神,繼續約定俗成地與沙迦平分阿布穆薩島的石油收入,雖然雙方沒有以「剩餘主權」形容之,實際卻是那麼回事。阿聯酋口頭上自然不斷抗議,但由於伊朗此舉基本上不損及其利益(那可是沙迦這小酋長國的主要石油收入),而且還讓阿聯酋離開了西方與伊朗衝突的最前線,國內真正要求「光復領土」的強硬派其實不多,最務實的迪拜酋長,就最反對整個阿聯酋再談阿布穆薩問題。伊朗這樣做,雖說是為免過分刺激鄰國,但畢竟容許了其控制的阿布穆薩主權透有一些孔洞,讓阿聯酋的「剩餘主權」分一杯羹,阿聯酋也依然可嘗試憑此翻案,雙方也是各取所需。與「平行主權」不同的是,「剩餘主權」更難有正式條約憑藉具體內容,只能靠片面合作聲明,乃至從前條約遺下的約定俗成執行,理論上可隨時單方面取締。

內地專家提「後918釣魚台」概念

再回到釣魚台的案例。表面上,在國際社會中,中國對主權的演繹是最刻版的,在可見將來,任何形式的「重疊主權論」都不可能被官方公開接受,但短期內折衷地借用這幾天談及的部分概念的神髓,只要不用公開背書,卻不一定為北京所排斥。筆者不久前參與了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主辦的釣魚台研討會,與會者都是兩岸四地國際關係學者、前外交官,與外交部有一定聯繫。

不少講者一方面肯定中國持有釣魚台主權,另一方面卻提出「後918釣魚台」這概念,認為「後918時代」的釣魚台海域已由中方參與共同管理,中方船隻能隨便進出、護人,與「前918時代」的日本單獨實質控制不同,已是部分改變了現狀;由於時間在崛起的中國一邊,所以不必急於改變其他現狀,還是應先穩定局面再說。這觀點未必為激進民族主義者接受,但頗得國內溫和理性聲音認同,對這類理性聲音能集體發聲、並為官方接受,是令人欣慰的。

換句話說,假如日方在釣魚台長期不執行(或無力執行)拘捕進入海域的中國漁民,中方亦長期不執行(或無力執行)佔領土地,雖然雙方政府都堅持擁有完全主權,但在第三國眼中,這卻會慢慢變成約定俗成,直到下一波衝突開始。

現在雙方堅持擁有釣魚台主權、而在沒有備忘錄的的前提下,實質容許對方在個別範疇活動,中方對內可說是近月果敢行動已改變了現狀,日方對內也可說是購島成功,這默契與上述理論的部分假設,頗為異曲同工。

這個有中日特色的現狀叫什麼「模式」或「理論」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會長期延續下去、邁向進一步制度化、還是返回衝突的原型,足以根本影響區域安全。如何造化,就要看雙方政府和民間智慧了。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國際關係研究月刊》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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