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剛果風雲在香港﹕要釋法演繹「外交」嗎?(上)

【咫尺地球】今年香港電影節有剛果電影登場,同時香港法院也上映一齣剛果風雲。筆者並非法律學者,不應評論此案的法律理據,但相信在國際關係角度,此案不同港人在菲律賓遇害(性質屬民事、影響屬外交),應屬中央的外交層面。現在無論是律政司還是被追討的剛果,均建議人大釋法,這似乎是不必要的,對香港和國家外交並無好處,因為對「什麼是外交」這問題,從來難以法律一刀切,只應以內部機制配合。

美國對冲基金如何成為剛果債主﹖

假如讓我們重組案情,表面上,一切簡單直接﹕追債一方是美國公司,由於剛果政府無力償還所欠的1億美元債務連利息,而這公司又得知中鐵投資剛果基建,於是就要求以這筆錢直接還債。中國不受追討,而中鐵在港上市,於是公司就到香港打官司。

但實際上,這間美國對冲基金公司從無在剛果投資,只是以極低廉價格購入剛果一筆壞帳,希望讓欠債國以原價還債,從而大賺一筆。這筆壞帳歷史悠久,源自剛果前獨裁者蒙博托統治的1980年代。蒙博托治下的剛果稱扎伊爾,背後由法國大力支持;蒙博托又參加不結盟運動,與運動要角南斯拉夫關係密切,跟其強人鐵托結成好友。蒙博托執政後期名聲甚差,好些法國對他的支持,都默許由南斯拉夫代為進行,例如蒙博托的歐洲僱傭兵主要來自南國,法國在他下台前夕,還試圖通過這軍隊力挽狂瀾。

換開礦權 「不設前提」中資受歡迎

在這背景下,蒙博托在1980年代向南斯拉夫借款搞國家水利工程,由一間南國公司出面借貸﹕在鐵幕下的南斯拉夫,這不可能不反映國家層面的外交支持。到1990年代,卡比拉父子推翻蒙博托上台,把「扎伊爾」改回「剛果」;南斯拉夫也煙消雲散,當年借出款項的那家南國公司,變成市場上的一間波斯尼亞公司。國際商會裁決剛果應向這間波斯尼亞公司作出賠償,惟後者明白帳目是前朝外交的爛攤子,不好追討,但來自美國的對冲基金卻發現奇貨可居,於是低價購入有關債務,要將之變成純商業追討。

假如南斯拉夫存在至今,即使前述的原借款公司上了市,據國際慣例,一般也會先寬免前朝遺留的外交債務。但現在卻出現了所謂「禿鷹基金」的財技,即逼窮國以新獲援助,償還原已不被追討的舊債,或曰死屍上找食物。它在拉美金融危機扮演了關鍵角色,常被NGO聲討。

至於中鐵在剛果的投資並非純商業行為,那更容易明白。中國近年進入非洲,靠國企當「白手套」投資各國基建,有時作出變相援助,換取的是開礦權,不要求直接還債,外交部都有檔可查。以往西方國家或IMF借貸給非洲,除了利率有時不優惠,還有大量附設條件,例如私有化、多黨民主等,因此非洲精英不少對聲稱「不設前提」的中資十分歡迎,這是中國成為非洲新力量的主因。

釋法演繹不符中央與特區利益

現在的爭拗是香港法院是否應受理此案,及怎樣善後。國際法有「絕對外交豁免權」和「有限豁免權」之分,因為國家有雙重身分,既有保護國民、提供基建的責任,也進行商業活動,從前英治香港便使用後者。但中國使用前者,現在外交部要求香港跟隨,在其角度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如前述,今次案件的來龍去脈三部曲(南斯拉夫借貸予扎伊爾,中國投資剛果,禿鷹基金利用第三國法院向窮國投機)均明顯有外交元素。

其實在今次例子,用絕對豁免權的國家固然不會受理,就是在使用有限豁免的國家地方,也可自行判斷其性質。例如英國立法禁止禿鷹向政府名單上的窮國追債,因為議員判斷這不是純商業行為,認為在英國如此追債不合國際道德,也損國家形象;有關立法的導火線,是政府要杜絕一宗禿鷹對利比里亞的訴訟而趕工,此前利比里亞女總統曾親自上英國電視游說。是否監管「投機國難」的訴訟,多少反映外交政策,當時英國政府就用盡一切法律賦予的空間,阻止利比里亞賠償。

美國布魯金斯智庫訪問學人、香港教育學院文理學院副教授及對外關係統籌主任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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