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4日星期二

跨境拯救人質的輓歌

【明報專訊】菲律賓人質挾持事件足以作為教材﹕跨境拯救人質的反面教材。

事件發生後,特區政府表示高度關注,特首「親自處理」,方法是成立專責小組。保安局表示派員「提供協助」,派出的是警員和入境處職員。這是否就是政府應做的全部﹖

反面教材

在國際關係,跨境拯救人質是專業學問,由反恐課程教授。經典案例有兩個﹕一是以色列特工在1976年到烏干達拯救被巴游挾持的百多名人質,不但救回幾乎所有人,還順道全殲烏干達空軍。另一是西德特種部隊在1977年到索馬里拯救劫機人質,同樣凱旋而回。在中國,不少邊境居民因涉及跨境賭博,被越南、緬甸、寮國等國黑幫綁為人質,由於當地警方不重視,中國公安也頗有跨境經驗越俎代庖。

那我們如何制定跨境營救的基準,風險如何評估﹖

首先,我們需考察當地反恐水平,這有四類。有些國家本身和恐怖主義千絲萬縷,自需直接插手。第二類國家軍警有貪腐傳統,有時兵匪一家,面對熟悉的半兵半匪式恐怖分子效率低下,這需要國際壓力監督,像菲律賓。第三類軍警反恐能力薄弱,只懂以原始格殺方式「營救」,像上述索馬里政府,就是在西德總理要求下同意讓西德特工拯救。第四類才是有反恐經驗、透明度高的國家。

其次是當地暴力傳統,這又有四類。最嚴重的殺害本國人和外國人同樣頻密,像阿富汗。第二類有通過殺戮外國人傳達政治信息的傳統,南部伊斯蘭游擊隊盛行的菲律賓即屬此類﹔就是這次槍手只有個人訴求,也反映他沒有不殺外國人的顧忌。第三類有外國人因經濟原因被殺的恆常經歷,但當挾持是基於其他原因,往往較易和平解決。第四類鮮有外國人質出現,像香港。

再次要看本地人的海外風險。這有兩大元素﹕一是有沒有類似往事,對香港而言,不多。另一是本地人和當地社會是否有足夠互動,因為這較容易招惹暴行,一方面可能雙方有怨氣(例如菲傭在港待遇),另一方面這有助傳訊效果。假如有港人和俄羅斯人在菲律賓同時被綁,香港人的風險更高。

政府可以怎樣?

評估了風險,政府可以怎樣﹖西德案例得以成功,就是吸收了1972年慕尼黑人質事件的悲劇,從此西德設立了一組內部指引(protocol),到危機發生就可以即時回應。特區政府似乎沒有這樣的指引,危機出現才積極思考回應方式。但假如有指引,又可以怎樣﹖

首先,事發後它必須盡快派有實戰反恐訓練的保安人員(例如飛虎隊),用處一是提供技術意見,二是對當地警員施加壓力,因為這有國際層面的潛台詞。同時特區政府需與菲律賓當局取得默契,讓港方參與營救,這樣當他們發現菲律賓特工缺乏(或不使用)反恐器材、或欠缺全面營救策略,就可以拖延來爭取迴旋。在上述案例,西德特工在短時間內邀請了英國同僚帶來「反恐眩暈閃光彈」,據介紹它爆炸時「可製造160分貝的巨大聲響、15萬瓦特的眩目強光,而且沒有任何碎片,可使人在3至5秒內眩暈」,這3至5秒就是拯救的最佳時間,對只有一名綁匪的危機最宜使用。

此外,還要盡早有一名特區政府全權代表親自到菲律賓,負責外交層面事宜。這人層級不能太低,對方才會足夠重視,若事件仍在僵持,綁匪也會覺得被重視。這代表應帶同談判專家,他們可為談判增加彈性,例如表示特區富商願代支贖金,或願意為綁匪安排第三國庇護等。他也需隨機應變,例如在一般反恐現場,不會容許隨便發放未經證實資訊,以免同黨改變策略。政府不應糾纏於菲律賓駐港領事,而應由特首直接致電菲律賓總統。假如對方未能聯絡,這本身也可被報道,用以反映港方的最高重視。

最後,懂廣東話的心理輔導員必須立刻前往當地,不能待人質死傷後才出發,因為就是事件和平解決,心理創傷也會立刻迸發。

特區政府的嚴肅態度值得肯定,但亡羊更需補牢,期望特區政府吸收經驗,落實跨境反恐協定。香港自稱是國際都會,但從來忽視國際關係,浪費了一國兩制賦予的次主權身分,應急時往往力有不隸,這才教人痛心。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