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7日星期五

方言狂想曲:假如客家人的「蘭芳國」留存婆羅洲至今

昨天本欄談及南非語由「荷蘭語方言」變成「語言」的經歷,並提及假如昔日有講客家話或粵語的廣東人殖民海外至今,又會如何。

其實,問題並非天馬行空,雖然中國強調「和平崛起」,很介意西方說自己搞「新殖民」,但在中國被列強欺凌的時代,不少精英卻幻想中國能殖民。例如維新領袖梁啓超著有《中國殖民八大偉人傳》,把曾在南洋統領一方的華僑浪漫化為「國家元首」,其中最有研究價值的是一個在婆羅洲建立的「蘭芳國」。

關於這個「國家」,無論歷史和體制都充滿爭議,因為原始史料實在太少。基本史實是,在清代中葉,不少廣東人飄洋過海到南洋淘金經商,走到婆羅洲的一群在當地蘇丹同意下開墾土地、組織「公司」,並訓練團練自保。華人很會做生意,公司和武裝規模開始壯大,成為當地蘇丹內鬥的力量,來自廣東的羅芳伯脫穎而出,漸成共主,蘇丹們反過來接受他的「蘭芳公司」保護,令公司有了國家規模。

羅芳伯成了氣候,開始建立制度,自稱「大唐總長」,習慣了君主管治的原住民則稱之為「坤甸王」,影響範圍在西婆羅洲島,直到十九世紀末被荷蘭所滅,前後存在逾一百年(一七七七年至一八八四年)。

是國還是公司仍成謎

「蘭芳國」歷史留名,因末代領袖劉阿生的女婿葉湘雲抄下《蘭芳公司歷代年冊》,但究竟這真是一個國家、還是批着國家外衣的公司,一直成謎。學者Mary Somers Heidhues認為,作為原始史料的年冊過分讚美蘭芳,與其他記載有出入,並指她頂多是荷蘭保護的自治體。

至於廣為流傳的「蘭芳共和國」名字,也是後人誤會產生。據任職荷屬東印度的荷蘭人高廷(J.J.M. de Groot)觀察,他認為蘭芳「政制」就像西方認知的「寡頭共和國」,僅此而已。其實蘭芳人從沒以「共和國」自居,網絡上關於蘭芳實行三權分立、頒布憲法等,多是穿鑿附會。就像蘭芳歷代領袖如何挑選,根據年冊,不過如此:羅芳伯「臨終時遺囑曰:蘭芳公司太哥,係嘉應州人氏接任;本庭副頭人,係大埔縣人氏接任。此兩處永為定規」。

然而,無論蘭芳是否今天定義的「國家」,還是只屬自治體,其濃厚的廣東客家色彩是值得一提。羅芳伯本人是廣東梅縣客家人,他的領導團隊也以客家人為主,蘭芳主要管轄區就是當地客家社區,加上後來歸附的潮汕社區,原住民區域只是被保護區。

正如年冊所言,蘭芳規定正副領袖都要是客家人。根據新加坡律師Lam Pin Foo研究,領袖是在精英協商產生候選人後,再交由人民(其實只有華人)公議通過。所謂「蘭芳」,一說就是客家話的「南方」;有說蘭芳旗是黃色底、上書華文「客家」二字,亦待考究。但幾可肯定的是,蘭芳管治階層的語言是客家話,民眾則交叉使用客家話和原住民語言,以及混合產生的變種語言。

在平行時空,假如蘭芳國逃過荷蘭一劫,存在至今,一如婆羅洲島上的汶萊,成了被承認的國家,根據現代標準,官方語言或會像新加坡那樣,包括華語、英語、馬來語,或再加上印尼語。但蘭芳國的「華語」,必然不會是今天的普通話,不會像新加坡以北京官話為「華語」基礎,而是客家話。

更大可能是,蘭芳客家話像荷蘭語去到南非那樣,經二百多年後愈來愈本土化,被正名為「蘭芳語」。中國面對這樣的國家,會否堅持「蘭芳語」是一種漢語方言?要是承認其語言地位,又如何理順國內客家人的身份認同?循這思路延伸,實在有太多思考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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