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0日星期三

北韓告密的「藝術」

不久前,兩位曾在北韓集中營被酷刑折磨的脫北者來香港演講,教人印象最深的,除了種種難以想像的刑罰,還有北韓上上下下的告密文化:他們被捕因為被告密,表現良好或不好也因為告密,人與人之間沒有基本互信,就算是同一家庭內的父子兄弟,也處於這種關係。筆者曾兩次到北韓,最愛觀察兩名導遊之間的互動,因為他們明顯是互相寫報告的關係。近年北韓研究員開始面向世界,有時也參加學術研討會,各國主辦方都流傳這樣一個笑話:要請北韓同僚與會,必須預備雙倍經費,因為他們只能兩個兩個派出來。

為甚麼北韓政權要鼓勵告密?表面的理由冠冕堂皇,例如為免人民誤入歧途,旁人有責任拯救失足者;又或在大是大非面前(例如洞悉反革命陰謀)沉默不語,其責與叛國者無異云云。但實際上,這是管治模式的一種:當「是否會告密」成了人際關係的研判標準,每個人都會被懷疑,自然會出現懷疑錯的誤會,也會出現證據確鑿的告密者公敵,無論情節怎樣發展,都會虛耗掉處理其他事情的時間和心力,也增加人民自發團結的難度。對管治者而言,有矛盾,才需要他們的仲裁角色,所以有些人會鼓勵告密,有些人會批判;有些人同情告密者,有些人同情被告密者,但客觀效果,必然是管治階層的角色吃重了。

當然,任何社會都有告密人,但假如告密成了「社會制度」,卻有了自我延續的生命力,而北韓就是最好的示範。一個中學生向老師告密身旁同學有「不當言論」,在文明國家,很容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在北韓,有人告密,就會調查,過程中全家都受影響,而告密內容具體起來,誰是告密者就無所遁形。告密成與不成,雙方結成世仇,很容易相互告密下去,至死方休。雙方的友好和所屬組織,也會被對方納入監察範圍,只要找到株連證據,甚至可以扳倒一個群體。

但極權國家也不能處理所有細節,一般而言,政府只鼓勵針對違法行為的告密,不會越俎代庖,鼓勵違反公司、學校等內部規例的告密。後者的制度一般由那些公司、學校按各自的意願設立,再向政府問責,因為即使是獨裁政權,也明白絕不可能所有公司、學校定下來的規矩都被100%遵守。要是某公司的20%員工躲懶一小時,管理層知道了,應該把他們全體解僱,激發其生產力,還是裝作不知道以維持和諧互信?小學生裝肚子痛不上體育課,應該懲罰、勸諭還是「水清則無魚」?這原來只是內部事務。但出現了外部主導的「告密制」,公司、學校內部規例,就受制於公眾(和背後的政府)監督。要是在北韓,金正恩忽然鼓勵就學生曠課告密,那對學校的訊息就很簡單:告密制不是為了協助你們,而是信不過你們、為了管理你們、不容你們陽奉陰違,對此那兩位來港的脫北者,不會不心領神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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