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

蘇格蘭與歐盟—獨與不獨之間的空間

蘇格蘭獨立公投在即,除了蘇格蘭人怎麼想這個「本土問題」,大家也得思考這次公投在國際關係的地位。自從出現歐盟,歐盟各成員國內部的分離主義活動,就身處在「超國 — 國家 — 準國家」這三層互動,令獨立與不獨立之間,可能出現新的模糊空間。

想起十年前,西班牙巴斯克自治政府主席JuanJoséIbarretxe Markuartu訪問牛津大學,被學生問及巴斯克人還會否以恐怖襲擊爭取獨立。他當時大致這樣說:「主權國家在全球化時代的地位已完全不同,從前爭取獨立因為別無選擇,現在有了歐盟,只要它能接納我們為特別成員,西班牙的主權獨立性就會被拖低,「拉上補下」,比形式上的獨立更有價值。」當然,這不代表巴斯克獨立運動式微,但起碼整個歐洲的「分離恐怖主義」已走進歷史。

問題是,十年過去了,歐盟持續擴張,從金融風暴可見,也算弱化了希臘一類國家的自主性,卻未有如這些分離主義者所願,給予其明顯特殊待遇。在歐盟內部,確是容許特殊性的,個別政策會給予個別成員國豁免,成員國的自治區也可申請離開,例如丹麥的格陵蘭;或簽署額外條款保障其自治性,讓部分歐盟法律不適用,例如芬蘭的阿蘭群島。

新會員制或解部分問題

然而,那些地方不會有獨立身份,也不會有正式代表(除了歐洲議會內有少數次國家代表,例如蘇格蘭)。這不同於一些不涉及主權的國際組織(例如世貿),會給予諸如香港的地區正式成員地位;也與一些政府間組織(例如北歐理事會)不同,會給予諸如格陵蘭、法羅群島等「副會員」地位。

假如歐盟建立一種新會員制度,讓一些不是獨立主權國家的行政單位,擁有獨立代表席位,並在個別議題上毋須經所屬國家政府,可直接與歐盟交涉,這又是否可行?對蘇格蘭、巴斯克和加泰羅尼亞等地而言,爭取獨立,既有身份認同問題,也有實質經濟考慮。

若果身份認同能通過歐盟的「特殊獨立成員」部分解決,經濟稅收、社會福利等議題,則由所屬中央政府予以進一步分權,再配合歐盟給予的特殊政策,分離分子爭取獨立的意欲,可能大為降低。因為獨立畢竟是有風險的,不可測的短期經濟波動,社會可能持續撕裂的後遺症等,都是目前蘇格蘭「統派」的主要宣傳口徑,一旦獨立的誘因被部分解決,對一般害怕不可測性的民眾來說,上述理據就會增強。

說到底,這次公投只有單一問題,便是「蘇格蘭應否成為一個獨立國家」,其實難以回應身處的三層互動格局。若歐盟放寬自治身份成為獨立成員,再問蘇格蘭獨立(或不獨立)後應否加入歐盟,公投結果可能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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