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7日星期二

國際政治的視角:「雨傘運動」Vs「顏色革命」的防火牆

在過去一週,全球媒體都關注香港爭取民主的群眾運動,社會賢達日前集體勸告示威學生撤退,認為應收放自如。不少朋友認為,這些社會領袖的主要出發點,是得到政府訊息說鎮壓在即,而哀求群眾撤退。但筆者和其中好幾位談過,他們的真正憂慮並非單是即時鎮壓,而是出現的任何變數,都可能被北京演繹為「顏色革命」,屆時不單換來鎮壓,還會出現天翻地覆的可能。不過反過來說,只要北京不正式下這定性,將之視為地方管治問題,則出現悲劇的可能性極低,堅持下去,還可能有意外收獲。看《人民日報》社論,日前說「極少數人想通過香港進而在內地搞顏色革命」,但畢竟未直接說香港「正在」搞顏色革命(雖然其他「評論員文章」已有直接聯繫),這一線之差,對群眾而言也許分別不大,研究國際政治的朋友,卻會明白差之千里,乃至是成敗關鍵。

兩年前,筆者曾寫下「反顏色革命:解讀北京對港政策調整的國際關係框架」一文,當中觀點並未過時,其實都是預言今天大局的。這幾天,香港各界、包括中間派和溫和建制派,都在努力說服北京這不是「顏色革命」,有學者匆忙聯署和這名詞劃清界線,有學術前輩到電視台解釋何以那名詞不能用,也有組織者高調自白說只求體制改革,絕不求革命。然而,對北京而言,假如劇本已定,這些姿態是不夠的,因為尚有好些一般人不留意的技術關鍵,足以定性為「國際事件」。

各國顏色革命被認為有美國在背後,其中一大證據,是與美國政府直接聯繫的基金會,均有在爆發「革命」的地方運作,尤以接受國務院經費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of Democracy)及其白手套,例如美國民主研究院(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為代表。筆者對把一切歸因「外國勢力」的理論從來反感,但須知在國際關係行規,確實不當上述組織是「NGO」,而將之視為「國家行為」。筆者剛在法國遇上一位曾任聯合國秘書長顧問的黎巴嫩前內閣部長,問及有關問題,而黎巴嫩才是第一波顏色革命(所謂「雪松革命」)的發源地;他直言,一般西方NGO不應視為「外國勢力」,但各國必當NED、NDI是「國家行為」,並認為它們在格魯吉亞革命確有特別關鍵的角色。假如運動有上一代組織者、或其相關機構曾明顯接受這些組織資助,定必成為北京的「證據」,或應表達一定態度或切割,因為根據國際關係約定俗成,要是北京將運動定性,舉出NED、NDI的聯繫,國際社會的同情(這是對鎮壓的制約),就會大減。

另一重點是訴求。外國「顏色革命」的模式,一般以群眾運動挑戰(被指是舞弊的)選舉結果,而推翻選舉結果,往往帶來體制改變,因此是「革命」。而爭取民主普選,只屬體制內之事,港人爭了多年,無論成功與否,北京都應明白,本難被歸類為「革命」。但弔詭的是,一個司空見慣的口號:「梁振英下台」,群眾可以大喊,也大可組織其他運動以此為目的,但根據上述定義,只要這次的組織者將之列為官方訴求(群眾不一定當那些人是領袖、北京卻是當的),配合曠日持久的街頭運動,卻會分散對原來運動「爭普選」的聚焦,被上綱上線為「顏色革命那樣、推翻選舉結果式政變」,反而會成為當事人自保、連任的武器。學聯昨忽然出聲明,明言「雖坊間有論調形容是次運動為顏色革命,但我們在此重申,整場運動是單純地以爭取香港政制民主化為目的,聚焦在改革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席的選舉方法」,不再以「特首下台」為對話前提,政治智慧之成熟、國際視野之宏大,令人刮目相看。反而是上一代組織者,並未顯現這智慧。

作為經常接收相關資訊的國際關係研究者,坦白說,筆者還是擔心。新一代精英,是香港的最後希望。「佔中三子」我都很尊重,他們或許領導不了群眾,卻會比群眾明白國際關係,會明白「如何不給予對方製造悲劇的藉口」,不單是開放一條行車線的交通決定,而是開放一條生機的政治決定。針對上述兩點,希望他們以基督徒的犧牲精神,守護下一代,讓香港迎接最美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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