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日星期一

戰後共識的破解:另類選擇黨對德國衝擊

德國大選結束,默克爾一如所料連任,成為希特拉以來在位最長、也最具影響力的德國領袖;不過同樣是希特拉以來的德國戰後共識,卻同樣開始被打破。

在這次大選,執政聯盟的政黨:基民盟與基社盟、社民黨票數都大跌,極右民粹政黨另類選擇黨(AfD)崛起,成為第三大黨,票源來自不同傳統黨派,超越左右,這是納粹時代以來,首次有極右政黨能躋身國會。

雖然AfD不承認自身是「新納粹」,但AfD要員的確曾發表不少爭議言論,加上以反移民為主要政綱,已經打破德國戰後的政壇共識。而這樣的共識,一直是德國穩定的基石。

話說二戰結束時,納粹雖然戰敗,但意識形態深入民心,在國內外還有不少支持者,假如讓納粹黨繼續參與民主選舉而不加制約,依然會是一大政治勢力。因此,根據德國新領袖和盟國佔領時的默契,無論東德、西德,均對與納粹主義有關的組織、標誌封殺,以免納粹死灰復燃。這精神在德國法律有具體彰顯,例如根據1998年修訂的《德國刑法典》第86a條,禁止生產、儲存、進出口「德國憲法法院認定是違憲的政黨或組織標誌」,包括旗幟、制服、敬禮用品等宣傳品;而刑法第86條更直接點名「國家社會主義組織」的文宣是適用範圍,惟有藝術、科研、歷史教學等應用不包括在內。不要以為這樣的禁忌已經式微,今年8月初,兩名中國遊客在柏林國會大樓前作納粹敬禮「打卡」,就因為違反相關法例而被捕。

戰後德國的另一禁忌,在於否認出現針對猶太人的大屠殺。一旦有人發表這類極右宣言,當局可根據《刑法典》第130條「煽動民眾罪」,追究與「種族仇恨」有關的言論。在這層面,即使是通過「科研」角度「考據不存在大屠殺」,也不可以,這是為了杜絕以「學術」之名,傳播激進思想。

反納粹與言論自由之間的平衡

以法律手段固化反納粹精神、建立國家共識,有否與言論自由相違背,一直是一個學術議題。筆者作為現實主義者,一直明白言論自由作為一個理念,在操作層面,必然有其紅線,無論在甚麼國家、甚麼政體,都一樣。根據《聯邦德國基本法》第5條,國家保障德國公民表達意見的自由,並強調不應有審查;第9條說明德國公民有結社自由;第21條則說明德國人民有組黨自由。那麼,《刑法典》第86a條,又有否抵觸以上憲法精神?

對這問題,我們可參考德國地方法院法官沙迪保亞(Andreas Stegbauer)關於禁止極右標誌的文章。沙迪保亞提到《基本法》第9條本身,亦禁止任何「違反刑法、或憲法、或國際認知為目標或行動的組織」,因此一切關於納粹的言論,都不受保障;《基本法》第21條則指出,任何政黨須「符合民主原則,不得尋求破壞或廢除自由民主秩序,或危害聯邦德國的存在」,而納粹作為一個主張「破壞自由民主秩序」的政黨,客觀上會「危害聯邦德國的存在」,同樣不受上述條文保護。換句話說,沙迪保亞認為,德國憲法已經劃下關於「言論自由」的限制,所以刑法第86a條沒有違反保障言論自由的《基本法》第5條,只是列明可能犯法的行為,兩者乃相輔相成。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戰後有不少極右政黨、組織在德國出現,都被聯邦憲法法院禁止運作,不過具體操作則不無迴旋空間。例如比AfD更激進、被視為納粹傳人的極右政黨「德國國家民主黨」,就多次被提告停止運作,但至今仍能維持下去;最近一次提告是今年初,憲法法院指該黨政綱雖然違憲,但在聯邦層面實力薄弱,因而未要求解散該黨。由此可見,除了一套完整法規,德國亦有一套維護戰後政治體制的基準,同時也要避免對邊緣小黨「越打越紅」。

至於德國處理希特拉本人,不成文禁忌更多。希特拉作為教學、歷史、電影題材,不可能「被消失」,但以他為主題的專門展覽,直到2010年才首次在戰後德國舉辦。展覽名為《希特拉與德國人﹕國家與罪行》,單看名字,就看到主辦當局如何謹慎;展覽沒有播放希特拉演說,希特拉個人畫像亦不會單獨展出,以免任何誤會。不過筆者參觀巴伐利亞歷史博物館時,當地早就展出了希特拉演說和海報,要完全避免接觸第一手資料,根本不可能。至於希特拉自傳《我的奮鬥》也一度是禁書,版權由巴伐利亞州政府擁有,直到2015年、即希特拉死後70年,版權到期,出版社就老實不客氣拿來再版。《我的奮鬥》新版加入了大量批判性註譯,不過編寫的學者華昇(Andreas Wirsching)坦承,假如一切只是逃避希特拉及納粹主義,並無助德國人反思,現在是時候正視納粹根源,其實隨時可以再現。

「另類選擇黨」是真·極右嗎?

回到今天,AfD進入國會已經不能逆轉,但他們真的是「極右」嗎?AfD成立於2013年,除了經常發表針對族群的言論,和其他新納粹組織的最大共同點,就是對二戰後的「全國贖罪」提出質疑,認為德國對猶太人大屠殺與納粹罪行的「集體罪疚」,局限了德國三代人的政治發展。一方面,這的確觸碰到德國的戰後共識,但另一方面,AfD並未有否定大屠殺存在,也不是肯定納粹黨,只是認為應該「放下歷史、輕身上路」。這觀點受到一定支持,不難理解,而且,也很難說完全政治不正確。

二戰後,德國政黨政治始終穩定,政黨間習慣為國家前途妥協,保守派基民盟/基社民與左翼社民黨合組大聯合政府,就是典型例子,因為它們都以「維護戰後自由民主秩序」為最大共識。但AfD成為第三大黨後,正如黨的名字,在歐盟、難民等政策上,都提供了「另類選擇」,加上有主流化的野心,未來路線,明顯就是要在法律容許的前提下,儘量拓展勢力,也就無可避免的會調整德國戰後共識。

其實AfD創黨時,不過是一個反對歐洲一體化的組織,成員除了部份來自執政基民盟,還有不少主張德國應在財政、貨幣政策上更獨立,反對歐盟權力過大的獨立學者、經濟學家,和極右標籤本沾不上邊。只是後來歐洲難民危機激化,令黨內保守派坐大,以經濟政策為綱的一派敗走,才令AfD於2015年起,「轉型」為針對難民問題、甚至測試德國戰後共識的「疑似極右政黨」。

這類「national consensus」,從來是所有國家最敏感的問題,不能單靠民主解決,也不能單靠威權、法律解決,就像「以色列民主是否容許否定猶太國家」一樣,必須真正有共識。一旦共識失衡,立國之道可以根本改寫。德國選舉的最大影響,全在於此。

小詞典﹕德國國家民主黨(NPD)

德國極右政黨,1964年於西德成立,被喻為最重要新納粹政黨之一。對比同期政治取態相近的組織,NPD願意參加各級選舉,但一直未有在國會取得議席。1972年敗選後,不少年輕黨員退黨,組成更激進的新納粹團體。2009年,NPD發言人曾對歸化入籍足球員奧斯爾(Mesut Özil)發表侮辱性言論,一度引起全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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