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的跨黨派「中國問題委員會」日前提出《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建議修訂《美國 —— 香港政策法》(即《香港關係法》),研判香港的「高度自治」落實情況,支持香港以普選方式「自由選出行政長官」,並將於下周舉行聽證會討論詳情。
這次值得注意的有兩點。首先,法案在奧巴馬與習近平會面後提出,而奧巴馬再三表示,美國與香港的雨傘運動沒有關係。此外,法案比同一委員會月前的用詞,更難為北京接受。之前雖說支持香港落實普選,但強調「在基本法框架下」,而北京也是這樣說,現在卻表明要「自由選出行政長官」,也就是不容篩選,卻沒有再提基本法,這基本上與香港泛民陣營口號一致。
內政角力 姿態居多
這是否代表美國對港政策會大變?自然不是。香港回歸前,《香港關係法》本來就是國會議員的構想,目的是多一個平台參與對華外交、制衡總統,多於對香港的直接關心。而《香港關係法》報告在回歸後十年不再提交,雖說是法案規定,但也反映這不是美國國會議員在乎的平台。
然而,雨傘運動發生後,因首天的催淚彈之故,得到美國媒體高度同情與支持,《香港關係法》忽然變得奇貨可居,而美國議員這時候提出更新,更多是為了內政角力。須知中期選舉後,兩黨重量級議員都有意挑戰奧巴馬權威,「香港問題」恰恰成為兩黨的少數共識。
這樣的情況並不新鮮,美國政府的對港政策,從來都四平八穩,就算是駐港總領事夏千福說了一次支持「香港真普選」,在中國外交部批評後,也不敢再用「真普選」一詞。
奧巴馬不希望在香港問題上與北京角力,因為真正的戰場在TPP及APEC自貿區等大舞台,假如北京以「美國介入香港內政」與華府在這些議題討價還價,不划算的反而是美國。國會議員卻沒有這樣的包袱,即使法案引來北京強烈反彈,對他們的選民而言,反而是加分。若果這讓奧巴馬不得不調整對華政策,更是他們在奧巴馬最後兩年任期內,爭取外交主導權的一大勝利。
可預計的是,如果香港這波運動最終和平落幕,法案只會是一個姿態,因為要是美國採取實質制裁,或令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受損,這必會引起美國商界反彈,議員是不會硬來的。即使重新每年提交《香港關係法》報告,也只會變成北京每年行禮如儀的官方批評,因為對國會與白宮之間的微妙關係,中國外交部也知之甚詳。
不過,一旦香港出現不符比例的武力清場,乃至出現傷亡,有了美國國會的高姿態表述,就難免假戲真做,後遺症可大可小,對港人要爭取的也可能有反效果。對港人來說,無論是中美角力也好、美國內部政治角力也好,其實都沒有條件參與,而內部問題國際化的危險,亦全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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