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不少傳媒朋友詢問對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獲12名美國國會議員提名諾貝爾和平獎的看法;坦白說,一直覺得這本來不是「新聞」,也沒有什麼評論意欲。
對港民主運動弊多於利
早在數年前,本欄已假設黃之鋒獲提名諾貝爾和平獎的「平行時空」,無論覺得他獲獎是匪夷所思、還是實至名歸,根據諾貝爾和平獎近年高度政治化的傾向,以及黃之鋒在國際媒體近年被放在巴基斯坦女權分子馬拉拉(Malala Yousafzai)旁邊的慣例,他獲得提名,符合諾貝爾和平獎的潛規則;只是這對香港民主運動,正如3年前本欄所言,卻是弊多於利。關於後者,日內會再詳談,現在先分享和平獎的提名門檻問題。
「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人」是一個很有趣的銜頭,筆者聽過不少演講,講者都以「曾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以表揚某領域的貢獻」為主要生平介紹,但這些人的份量,可以有很大落差。
一些本地媒體介紹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時,強調門檻「很高」;事實上,門檻相當低。翻查諾貝爾和平獎的官方網頁,有資格提名的包括各地大學教授(特別註明榮休教授、正教授、副教授3個職級),前提是任教與「和平研究」的相關科目,包括歷史、社會科學、法律、哲學、神學、宗教等,以及各地和平研究所、外交研究所的所長。
換句話說,連筆者這樣的人,也有資格提名諾貝爾和平獎;只要每年提名一個朋友,十年後就可以認識十個「諾貝爾和平獎被提名人」,再安排他們巡迴演講,實在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另一個提名類別,來自世界各國的國會議員,與及主權國家的政府內閣、部長級成員。這裏列名是國家級議會,地方議會不在此列,所以香港立法會議員是沒有提名資格的。但中國人大絕對是國際認可的國家級立法機關,港區人大代表例如田北辰、譚耀宗、鄺美雲等,就有提名諾貝爾和平獎的資格。至於全國政協,雖然是諮詢機構,但也有不少西方研究將之列為等同於英國上議院的存在,政協委員是否能夠提名,相信要測試過才能確認。換句話說,港區人大聯同幾位國際關係教授,大可以提名斯諾登獲諾貝爾和平獎,絕對政治正確、能為美國帶來尷尬之餘,也確實有道德高地;甚至提名梁振英、林鄭月娥等,也輕而易舉。
美國國會有100位參議員、435位眾議員,提名任何人競逐諾貝爾和平獎,本來就是他們政治平台的籌碼之一,關注古巴議題的會提名人權份子,關注勞工、女權的也會提名相關人物,對他們而言,完全沒有任何成本,又能各取所需。正如本欄多次提及,自從盧比奧參議員把香港列為個人關注議題之一,美國國會出現了「香港問題國際化」小團隊,用低成本機會打「香港牌」,已是議題之內。要美國政府或國會支持黃之鋒,基於現實政治,是不可能的,就是佔中前後,美國、英國的官方立場,都不支持相關訴求,但個別政客、議員高調表態,卻十分簡單。基於上述背景,就是今年黃之鋒不被提名,早晚也有類似來自美國國會的動作出現。但這對香港前景有好處嗎?我的答案是否定的。(明續)
小詞典:盧比奧 (Marco Rubio)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代表佛羅里達州,2016年曾競逐黨內總統提名,敗予特朗普,但依然相當年輕(46歲),是黨內明日之星。盧比奧在州內長期關注古巴議題,近年則把中國人權議題列為關注重點,目前擔任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主席,曾接見西藏流亡政府總理,也曾與黃之鋒見面,草擬了「香港民主法案」,希望以此取代美國-香港政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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