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一世紀,加州人尋求獨立的途徑,自然不會訴諸武力。美國最高法院在1869年的「得克薩斯w訴懷特案」(Texas v. White)判決中,指明美國州份不得單方面宣布獨立,而一州的獨立訴求,必須提交至聯邦政府、經過其他州認可、在國會兩院大多數通過,進而啟動修憲程序,為獨立訴求提供憲法依據;所以加州要在聯邦層面提出分離訴求,第一步即是修改本州憲法,這正是Yes California運動提出公投的第一個目標。
按照加州修憲程序:
Yes California運動須於今年7月25日之前,蒐集58萬當地註冊選民的簽名,從而在2018年州選舉時,把「修改州憲法、舉行獨立公投」的選項納入選票,取消「加利福尼亞是美國不可分割部分」的州憲法;
如果2018年州選舉中該提議獲得通過,2019年加州將舉行「獨立公投」;
如果過半註冊選民參與該公投而55%以上投票支持獨立,那麼加州可以正式把獨立訴求提交至聯邦政府。
平民巨富 各有想法
根據上述程序及目前加州主流民意(大約只有四分一人口明確支持獨立、但已經大幅上升),「加獨」依然可望不可即。
一般相信,加州人不可能冒險犧牲聯邦政府承諾的福利,而貿然追求獨立。然而,不少加州巨富並不這樣想:他們知道按經濟體積計,加州可被視作世界第六大經濟體,其人口亦超過不少歐洲國家。加州在上世紀後期,成為美國信息經濟發展的引擎所在,其財政收入遠高於不少中部傳統農業州,每年貢獻的聯邦稅款,遠高於其從聯邦政府獲得的補貼。假如能「和平分手」,新國家完全有能力繼承福利政策,甚至可能比聯邦政府應許的更完善。Uber投資人Shervin Pishevar宣佈會資助「加獨」運動,也有上述考量在內。
在平行時空,加州真的實現獨立建國,又有什麼影響?對美國而言,失去了加州55張選舉人票大票倉的民主黨,恐怕再無緣入主白宮,令中、南部共和黨保守勢力壟斷聯邦決策權。這又會激起東部深藍州份的反抗,如「紐約獨立」之類、或加入加拿大等訴求,可能陸續有來。對獨立後的加利福尼亞而言,它如何處理與美國及其他國家的的經貿關係、如何組建自己的國防力量、如何構建自己的身份認同,都是疑問。IT業發達的加利福尼亞,會否以此為憑藉,建立比美國更高科技的的國防系統,同時和墨西哥的下加利福尼亞結成經濟聯盟,做特朗普不會做的事,這些,都充滿想像空間。
在外交層面,俄羅斯、中國相信都會樂見加州獨立,一方面通過當地新移民影響大局,另一方面將之化作和美國之間的緩衝國。但美國假如能放下主權面子,讓加利福尼亞主導資訊科技開發、知識產權談判一類事宜,自己再在旁邊配合,卻可能相得益彰。這樣想下去,可能性還有很多,不過雖然不設實際,然而特朗普治下的美國,沒有甚麼是不可能的,未來誰知道呢。
小詞典:德克薩斯州訴懷特案 (Texas v. White)
美國司法史上重要判例,出現在1869年,德克薩斯州戰後重建政府,對美國內戰期間邦聯政府販售的美國國提出追討,引發「邦聯時期德州是否是聯邦中一州」的憲制爭議。最終最高法院判定,美國聯邦是永久不可分割的政治實體,美國憲法沒有為一州脫離聯邦提供法律基礎,任一州也不可單方面宣佈脫離聯邦,除非通過革命,或獲得聯邦政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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