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星期四

教會站台:特朗普要打破另一傳統?

筆者去年曾述及,美國南部「聖經帶」州份的福音派基督徒,都是特朗普的強大支持者。他們是美國保守主義的中堅力量,注重基督教信仰、反墮胎、反同性戀等道德議題。近年美國社會兩極化,他們與共和黨極右政治光譜日趨重合,與主張社會開放多元的自由派陣營成為天敵。

當時不少人便問:特朗普發表過不少背離社會傳統的言論,尤其對女性頗不尊重,為何福音派還是支持他?除了本欄選舉時提及的種種原因,還有其他結構性背景。選舉時,特朗普曾批評限制教會等慈善團體參與選舉的《詹森法案》(見「小詞典」),認為法案限制了信眾的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按特朗普的說法,「如果上帝召喚信眾參與政治行為」(如表態支持某位候選人),這既是個人的言論自由權,更是作為基督徒踐行自己宗教信仰的權利,這些權利應該受美國憲法保護。特朗普就職後,發表眾多爭議極大的指令,令不少同樣爆炸性的動作被忽略,其中包括他首次以總統身份參與的國家祈禱早餐會(National Prayer Breakfast)中提出《詹森法案》,宣稱要把其「完全摧毀」。

美國人習慣宗教人士不應捲入政治的約定俗成,雖然與《詹森法案》無直接關係,但源頭確是由法案而起。2015年,美國針對基督教信眾的民調公司Lifeway發現,近八成美國人不認為神職人員應借布道表態支持某一候選人;不過調查亦顯示,福音派比其他社群更認可神職人員作政治表態。說到底,正如美國加州大學達維斯分校法律教授布朗斯坦(Alan Brownstein)所言,問題關鍵不在於政治表態,而是教會若作為免稅機構參與政治獻金運作,等同政府以公共財政贊助某候選人,這就與法理衝突。

但特朗普可以如何「摧毀」《約翰遜法案》,則尚不清楚。理論上,要推翻既有法令,必須經過國會立法程序,即使現時共和黨把持了國會多數,要完全推翻這一法案仍不無阻力。須知法案本身並不以「限制教會的政治活動參與」為目的,而是旨在將「社會慈善團體」與競選公司/專業說客組織作出區別,背後的道理頗為明顯:如果二者界限混淆,大量的政治獻金必然流向社會慈善團體(包括教會),以求免稅待遇;又因為社會慈善團體的審計程序,本來就較商業團體簡化,它們捲入競選活動時,賄賂、洗錢等黑金操作都更容易。對國會而言,全面推翻法案,不僅意味要修改其他一系列競選資金監管條例,更可能涉及一連串與政治獻金相關的法律糾紛。正是沒事找事。

不過特朗普作為總統,在其行政職權範圍內,也可以對法案的實際效力提出挑戰。例如他可簽署最喜歡的「行政命令」,要求負責審查稅收的稅局執法時,為教會的政治宣傳活動開綠燈。然而回顧歷史,其實稅局對教會、神職人員的政治表態大多不會管,最直接的例子即是去年選戰,多名福音派領袖都在宗教平台為特朗普撐場,嚴格而言,已是瓜田李下。除非證據確鑿,在高度兩極化的今天,願意主動桶宗教馬蜂窩的稅局中人,畢竟不多。

特朗普要是堅持多此一舉,也是宣傳意義大於一切,作為「拉一派、打一派」的鬥爭哲學。當「聖經帶」福音派與共和黨右翼保守勢力已難分彼此,「美國傳統社會價值受嚴重衝擊」則是二者共識,通過此番表態,特朗普進一步鞏固了自己作為「美國傳統信仰和社會文化捍衛者」的形象。以往共和黨建制派長期在大選時,依賴保守勢力宣傳,當選後卻對其訴求充耳不聞,特朗普「言出必行」,也呼應了保守民眾的訴求;這一民意資本又可被特朗普所挾、與共和黨大老在其他領域討價還價。如此,才是「特朗普治國術」的體現呢。

小詞典:《約翰遜法案》(Johnson Amendment)

法案在1954年由時任參議員、後來成為美國總統的約翰遜提出,並獲國會通過,規定包括教會在內、享受政府免稅待遇的社會慈善團體,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某一個人或政黨的政治選舉工程,違令者,將被政府取消免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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