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中國前駐港官員發表言論,認為香港特區的教育事務也應直接向中央問責,因為教育也屬於國家利益層面,再次引來各界對「一國兩制」定義的討論。我們不妨問回最簡單的問題:在國際關係層面、與及在北京眼中,究竟甚麼是「一國兩制」?除了香港、澳門,還有甚麼類似案例可以比較?
對絕大多數西方學者而言,任何制度都應該放進不同框架分析。雖然北京不斷強調「一國兩制」這「偉大發明」「獨一無二」、對任何被歸類的說法都不認同,但西方學界還是傾向把它當作聯邦制(federalism)或不對等聯邦(federacy)的一種。制度無論如何定義,都有最根本的遊戲規則,就是哪些範疇屬於中央政府、哪些範疇屬於地方政府,應由法律清楚制定。知道了權限,地方政府就應好好守住這條界線,不越權,但也要捍衛屬於地方的權力,一旦中央政府越界,也是違背法律。假如那是真正的聯邦,其成立過程有國際社會背書(例如波斯尼亞內戰後成立的聯邦),一旦中央政府越權,還可能引來國際干涉。
但中國觀點一向有所不同,亦擅長自製專有名詞,因為演繹那名詞的話語權,必然在於自己。抗拒使用西方學術術語演繹「一國兩制」,除了面子問題,也是實際情況使然。根據北京演繹,「一國兩制」所賦予的地方政府權力,並不能單純的像西方習慣那樣劃一條線,不是《基本法》說明甚麼是「香港內部事務」,中央就不能參與,「一國兩制」的意思其實是「只要涉及一國層面的就沒有兩制」,而不是「一國和兩制涇渭分明」。
根據上述定義,只要任何地方事務涉及「國家利益」、「國家安全」、「國家統一」,就是「一國」的事,中央政府都可以管。至於甚麼是「國家利益」、「國家安全」、「國家統一」,卻是永不可能白紙黑字列明的,不同時候的定義,甚至可能完全相反;而負責定義的,又自然是當時的中央政府。
此所以地方電視發牌只要被認為有可能引入「外國勢力」,就可以是潛在影響「國家安全」;教育課程被認為宣揚「西方意識形態」,可以有損「國家利益」;如此類推,不涉及國家層面的地方事務,在有需要的時候,絕無僅有。數年前發生「剛果案」,當時筆者就問:本案涉及外交層面,自無異議,但「外交」和「外事」原來就是一線之差,究竟怎樣劃線?正如「涉及國家利益的內部事務」和「純粹內政」也是一線之差,究竟如何劃線?今天我們終於明白,北京認為根本不用劃線,因為劃線的邏輯很「西方」,「一國兩制」不是劃線的聯邦、而是一個整全概念,這樣才是符合中國這單一政體的政治哲學。
那全球有甚麼其他地方採用「一國兩制」?似乎沒有,因為一個中央集權政府使用單一政體方式演繹中央地方關係、而又賦予地方「高度自治權」的,除了中國治下的港澳,確是難以類比。回到現實,可想像的是,北京上述「一國兩制2.0」定義,在可見將來,都極難成為香港的共識;而港人對「一國兩制1.0」的期盼,也不容易為北京接受。兩種思想根本是亨廷頓所謂的「文明衝突」,香港也越來越符合他所演繹的「撕裂地方」,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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