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尼泊爾,據說那是不少朋友尋找生命靈感的地方,除了因為是登山熱點,也和它歷史上的「大麻天堂」身份有關。說「歷史上」,乃因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前,大麻在尼泊爾是合法的,令加德滿都成為嬉皮士的聖地;近年「嬉皮士徑」重新成為另類旅遊熱點,這段歷史也被重構起來。
但歷史並不完全屬於過去式。對尼泊爾這個滿山盛產「有機大麻」的國家而言,要禁絕大麻既不可能,亦似不現實。尼泊爾僧侶至今被容許以大麻修行,成了被獵奇的景觀;當地人要接觸大麻十分容易,因為那屬於「本土產品」,他們不太視之為毒品,結果催生了加德滿都半公開的地下大麻市場。
那遊客如何接觸大麻?在加德滿都市中心的Thamel Street,也就是當年的嬉皮士集中地,依然佈滿各式各樣的酒吧和咖啡廳,混亂得來自成秩序,有點像昔日香港的九龍城寨。只要在那裏行走,保管半小時內,就不斷有人問「是否要大麻」,問者有些外形是名副其實的拆家,有些卻是小孩;通常用的是英語,近年則多了普通話。筆者和友人以廣東話交談期間,甚至還遇上當地人趕來,以廣東話兜售「大麻大麻」,可見這「產業」的國際化程度。
假如擔心街上提供的質素不安全,根據那地下秩序的暗號,還可以向三輪車司機投石問路(和問價)。由於尼泊爾的士價錢極便宜,首都面積也不大,還願意乘坐三輪車的遊客其實不多,而這行業還未被淘汰,就是因為那些司機同時承擔著其他角色,即地下秩序的血脈。他們除了愛把遊客載到「按摩區」收取佣金,也會引路到有大麻售賣的角落,經營「一站式服務」。
然而,自從地下秩序變得「系統化」,司機似乎不再從農民那裏直接接頭,提供的不再是六十年代那樣方便的植物,卻多了經機器提煉生產的hash。似乎大麻在尼泊爾由合法變成(名義上)非法的結果,只是便宜了地下經濟的主導人。
那警察會否干預地下秩序?據說不成文規例是,他們對遊客基本上不太理會,對地下秩序的存在心照不宣,否則只要認真執法,三輪車似乎難以營運;而且以國情常理度之,認為警察和地下秩序完全沒有默契,也是難以置信的。
這裏延伸了一個老問題:大麻是否應該合法化,尤其是在尼泊爾這樣貧窮的生產國?除了荷蘭,近年個別美國州份也令大麻合法化,烏拉圭更相當有爭議性地令大麻生產、銷售合法化,認為讓一切在陽光下進行,才是打擊地下秩序的王道。不過另一些地方則反其道而行,大有連香煙也要禁絕之勢,教人想起百年前美國一度修憲禁酒、令黑幫坐大的鬧劇。在尼泊爾仔細觀察,應對這悖論另有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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