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元老劉皇發病逝,他在新界份量有多重,港人自然相當了解,但要向外國人解釋何謂「新界王」,單憑他的一連串公職,無疑會摸不着邊際,惟有通過比較政治視角,由港英時代對新界的間接管治開始閱讀,才能發現「發叔」這個title,其實與不少英國殖民地的土司、土王是異曲同工。
明白要以新方式管理新界
例如在印度,英國殖民時代保留了大量土邦,賦予土王內部管理的權力和威嚴。到印度獨立時,不少土邦早已尾大不掉,甚至一度拒絕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在馬來亞、也門、尼日利亞等前殖民地,英國都維持了不少酋長、部落領袖、土王的編制,用處也是大同小異。
新界氏族領袖,對英國人而言,也屬於同一類型,而讓新界氏族領袖受到另眼相看,又必須從「新界六日戰爭」談起。關於這場戰爭的研究,可參考新界史學者夏思義(Patrick H. Hase)《被遺忘的六日戰爭:1899年新界鄉民與英軍之戰》,只要細閱,可領悟到不少隱藏的管治智慧。
1898年,英國與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99年。港島以漁民為主,沒有強而有力的世家大族,有的都是憑英國商貿走進上流社會的買辦家族,洋化甚深;但新界則有眾多世代長居的農民,有發展成熟的鄉紳體制,與官府也保持密切聯繫,甚至有清末自行練軍的「團練」風氣。清廷與英國簽約時,沒有知會新界鄉紳領袖,令他們很擔心既得利益會被英國改變,充滿牴觸情緒。
這種情緒,部份自然源自當時英國與整個廣東的緊張關係:在這個滲透滿清的橋頭堡,英國商人普遍趾高氣揚,傳教活動又破壞不少傳統習俗,都令廣東社會反感。香港島逐步城市化,市民已經接受了英國秩序,但在新界原住民當中,耳濡目染的是英國人如何欺負廣東人、破壞村落文化,觀感自然大不同。今天新界人統一口徑,認為當時反英是愛國民族主義體現,不過真正原因,又怎可能和既得利益無關?
其實英國租借新界前,已經明白對新界人,不能以管理香港島、九龍半島的同一方式處理,一來這是「分而治之」的殖民智慧,二來也有「間接管治」的構想。當時的布政司洛克曾曾在接收新界前考察,然後向英國政府提交報告,建議接收新界後,延續清朝的社會治理方式。洛克對華人習俗深深了解,後來被派到英屬威海衛當行政長官,進一步將借助鄉紳管治的理念發揚光大,不贅。只是上述訊息並沒有傳到新界原住民耳中,即使有,「間接管治」的理念只能意會、不能言傳,也不容易三言兩語被了解。結果,在英國正式接收新界之際,以屏山鄧氏為代表的新界大族,動員了一批原住民鄉勇,與英軍爆發了六日武裝衝突,是為「新界六日戰爭」。
這是英國殖民香港過程中,唯一一次華人有組織的「勇武抗爭」,不過戰況極一邊倒,更類似英軍單方面殺戮。新界鄉民雖然勇武、有組織、也熟悉地形,但缺乏武器,只有瞄準度不高的土炮,根本不能威脅英軍,只是攻其不備,英軍才一度陷入困境。大本營增援後,新界鄉民迅速崩潰,根據事後檔案核查,多達五百多名新界鄉民喪命,英方僅一人受傷,雙方實力之懸殊,可見一斑。港督卜力曾下令英軍克制,以免日後難於管治,對造成五百多人死亡十分不滿,也否決懲處鄉民,改為立刻進行懷柔。
新界氏族畢竟有接觸外間的經驗,並非不識時務,當他們發現英軍實力遠超自己,就意識到抗爭對自己的利益只會弄巧反拙,除了迅速投降,也表態願意談判。英國也主動接觸新界領袖,展開「招安」,開始明白對方要保留哪些不同於城市人的特權,與及氏族領袖本身相對於一般原住民,又須要哪些特權。最終雙方達成共識,英國的新界管理哲學,就是從印度土邦挪用過來:將新界劃分為不同區域,尊重原住民村長,同時成立「理民府」,向主管新界的最高機構「新界政務司」負責,而官員在管治過程中,則把指令通過氏族領袖下達原住民,中介人的社會地位和利益,則予以保障。為了讓鄉紳得到正式行政身份,1926年,港督金文泰成立鄉議局,把鄉紳吸納為殖民地精英,除了作為「民意代表」,早期甚至連民事案件,也交由鄉議局辦理。
結果,新界的地政、稅收、建設、福利等行政事務,都由鄉紳負責落實,再上繳予港英殖民政府。這套哲學持續到香港回歸前,新界領袖一方面基於傳統民族大義,自然要對回歸全力支持、大事慶祝,另一方面卻擔心英國人走了,自己的「間接管治」特權,反而會被北京逐步取締。劉皇發逝世,其實是百多年間接管治新界哲學的終結,雖然日後新界的小衝突或會出現,但大方向大概和香港的命運一樣,不能逆轉了。
說起來,間接管治的哲學雖然簡單,卻不容易掌握,也不是每個殖民政府都願意這樣做。英國是最成功的例子,每每能夠從總部派出極少數殖民官,再通過引入其他外來民族、扶植洋化精英、籠絡地方領袖、分而治之等方式,既維持社會穩定,又減少和本地人的直接衝突。與之相比,法國、西班牙等在東南亞的殖民手段,就直接、強硬得多,殖民地內部反抗勢力也源源不斷。不像新界鄉紳打過「六日戰爭」後,就搖身一變,成為港英管治的忠實夥伴,甚至連那場戰爭,也被刻意淡忘。直到回歸後,因為政治需要,才重新予以宣傳,不過滄海桑田,世界已變了樣矣。
小詞典:《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1898年,俄羅斯和清廷簽訂租借旅順、大連條約後,各國紛紛在中國通過租借港口,劃分勢力範圍。英國自從佔領香港島、九龍半島,一直希望拓展版圖,否則無險可守,於是也在1898年和清廷商討租借新界,雙方同意自1899年起,將九龍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以南地區(連同離島)納入英國管治範圍,為期99年。租借範圍不包括九龍城寨,而一度包括萬山群島(後來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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