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

特朗普假如要發動核戰 誰能擋?

面對北韓核危機,美國總統特朗普不時威脅動武,早前「fire and fury」的表述,尤其令人擔心,究竟核戰會否在他任內發生。包括《華盛頓郵報》等媒體紛紛梳理美國對外發動核戰的程序,不少美國人才發現,假如特朗普一意孤行要發動核戰,倒真的沒有多少人能阻擋。

讓美國可迅速反擊

美國目前用於規範核武力量的法律Atomic Energy Act of 1946,是二戰美軍向日本投擲原子彈後制定,由時任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簽署。該法案把美國戰爭期間整個核武庫的控制權和責任完全交予總統一人,即當美國國會行使宣戰權後,總統身為三軍統帥,對作戰部署擁有絕對權威,包括對國家核力量的運用,均毋須再尋求國會批准。包括國防部在內的美軍所有人員,理論上,都必須服從來自總統這位三軍統帥的作戰命令,包括發動核攻擊。

此外,根據越戰後的法案War Powers Act of 1973,當國會沒有行使宣戰權時,美國總統便須於對外使用武力後48小時內上報國會(尋求批准),並且可以在缺乏國會批准的情況下,於60天內向海外派遣美軍,並可再延期30天。這法案的出現,已經是為了限制美國總統的出兵權力,此前美國總統權力之大,更可想而知。

美軍核攻擊的制度設計本身,是為了在知悉美國受到敵國大規模(如核導彈)攻擊後,能第一時間迅速反擊,因此美軍核武發射命令的傳遞環節非常直接,具體可以分為如下四個步驟:

- 美國總統收到關於美國即將面臨大規模襲擊的報告。
- 美國總統隨行軍官手提的核按鈕發射箱被打開,其中包含總統下達核攻擊所需的命令,與可供總統選擇的敵國目標。
- 總統此時可以選擇與副總統、國家安全局長、國防部長等政、軍領袖協商,但也可以直接下達核攻擊命令。下達命令時,就是給國家軍事指揮中心(National Military Command Center,NMCC)負責人和美軍戰略司令部(US Strategic Command)司令官兩位將領。
- 上述兩位將領將總統發射核彈的命令,傳達給美軍核彈發射部隊,後者經專業訓練,被要求只負責執行命令、不可對命令質疑。至此,美國總統作出核攻擊決定後,五到十五分鐘內,核彈就會發射。

在上述過程中,理論上,唯一可能阻止美國總統下令發射核彈的,就是NMCC 和戰略司令部的兩位將領:他們可以嘗試勸說總統放棄決定,但最「正當」的阻撓方法,其實是立刻辭職以抗命。如果局勢發展到這一地步,美國或步入憲制危機:一方面,辭職後的兩位將領,可以立即選擇知會副總統、國會,後者理論上可以宣佈總統「不適」,或直接發起彈劾總統程序,以褫奪總統的核武控制權。另一方面,美國總統也可以立刻任命其他軍方將領,接替辭職的二人,繼續執行核武發射命令;理論上,也可以選擇宣佈國家進入緊急狀態,阻撓來自副總統、國會的反對。上述情形完全是沙盤推演,在現實中從未發生,也沒有人可以確定實際操作時,會變成甚麼模樣,唯有祈求美國總統是一個神智健全的人,一個正常人。

小詞典:核按鈕手提箱

美、俄、英、法等核武國家領導人隨時控制核武發射的配備,通常具備良好的防護性與保密性,由陪同領導人的專門人員隨身攜帶,領導人可以通過這一裝置,直接下達發射核武器的命令。美國的核按鈕手提箱,是在甘迺迪總統經歷古巴導彈危機後設立,此後,美國總統成為美國唯一有權下達核武攻擊命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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