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談及芬蘭自治區奧蘭群島,筆者訪問過當地的民選總理,與及奧蘭駐芬蘭首都的代表,都是很務實的人,很難在「一國」和「兩制」之間拿捏分寸。說瑞典語的奧蘭人本來自居瑞典人,但成為芬蘭自治區後,逐漸培養出「奧蘭人」的身份認同,特別是二戰期間,和芬蘭並肩作戰抗擊蘇聯,大大加強了對芬蘭中央政府的向心力。冷戰期間,奉行「芬蘭化」政策、主動消除一切反蘇勢力自保的芬蘭,也明白保持奧蘭的自治地位,是和西歐各國保持關係、必要時借助其抵抗蘇聯的棋子,更不會無緣無故對奧蘭輕啟事端。
根據芬蘭憲法,奧蘭的自治權源自芬蘭中央政府和奧蘭自治政府之間的共享,而非由芬蘭政府單方面「下放」,因此在自治制度安排上,奧蘭地方擁有與芬蘭中央政府同等的憲制權力。也就是說,要改變奧蘭的現有地位,需要雙方議會同時通過,而不是芬蘭政府單方面「我給你多少權、你就有多少權」的說了算。再加上昨天談及的國際條約背書,令奧蘭人更加安心,基本上沒有想過自治會被剝奪。由於沒有這樣的憂慮,而芬蘭給予的優待又不少,獨立運動雖然存在,但絲毫不成氣候,更多是被嘲笑的對象。
奧蘭的自治法中,明文規定「芬蘭需保留奧蘭本地文化和身份認同」。因此奧蘭有自己的法定語言:瑞典語,擁有本地直選產生的立法、行政與司法機關,並選出自己的代表到赫爾辛基,和芬蘭政府共同協商與雙方有關的共同事務。奧蘭的物業產權和商貿經營權只限於本地永久居民,芬蘭大陸人也沒有例外,這一規定在後來芬蘭加入歐盟時,還通過特別立法予以保留,因而避免了最敏感的「經濟同化」危機。但與此同時,芬蘭在冷戰後否極泰來,已經成為全球最富有國家之一,在這個母體下的優惠,是很多其他國家夢寐以求的,奧蘭就更不會放棄「芬蘭一部份」的身份。
奧蘭「一國兩制」的經濟誘因,也是芬蘭大陸人又羨又妒的。芬蘭1995年加入歐盟時,奧蘭也進行了自己的公投,才通過加入,附加條件就是芬蘭入歐後的條款不適用於奧蘭,歐盟也予以准許。例如歐盟各成員國的增值稅(VAT)並不適用於奧蘭,所以經奧蘭來往瑞典和芬蘭的郵輪,就全部享有另一稅率,這是奧蘭維持其船運業的重要憑藉。另一個敏感問題是賭業:芬蘭有賭場,全國集中管理,盈餘完全用來回饋社會、NGO,被稱為全球最有良心的賭業;而奧蘭因為高度自治,也有自己的發賭牌機構,不屬芬蘭大陸監管。結果不少芬蘭、瑞典人專門到奧蘭賭錢,分薄了芬蘭大陸賭場的收入,而且奧蘭賭場又進軍歐洲,芬蘭政府自然頗為不滿。
芬蘭容許這些特例出現,除了歷史原因,與及保留奧蘭作為緩衝區以備不時之需,也不是沒有其他得著的。芬蘭會向奧蘭徵稅,只是把收益回歸部份予奧蘭議會使用,所以假如奧蘭能自行創富,甚至像澳門那樣發展自己的賭業,絕對可以回饋母體。而奧蘭成為歐盟境內的特殊地區,對芬蘭企業「鑽空子」,同樣有百利而無一害:只要象徵性「路過」奧蘭,就無須繳交歐盟增值稅,企業又怎會不心領神會呢。奧蘭只要發展自己的國際影響力,例如善用自己在北歐理事會的準會員角色,配合芬蘭的正式身份,同樣可以增加芬蘭的軟實力,中國在APEC有香港的配合,就是殷鑑了。
小詞典:北歐理事會(Nordic Council)
二戰後北歐國家之間組成的跨國區域合作組織,由丹麥、芬蘭、冰島、挪威和瑞典五個國家,以及格陵蘭、法羅群島和奧蘭三個自治區組成,後三者是「準會員」,此外還有波羅的海三國、以及德國的Schleswig-Holstein邦為觀察員。在北歐理事會中,奧蘭有自己的獨立秘書處,這也是奧蘭參與最主要的區域國際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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