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

日本「無差別殺人」往事

上月底台灣發生隨機殺人案,一名男子於街頭把小童斬首,引起極大震撼。類似「無差別殺人事件」在東亞地區並不罕見,最早把其視作一種特殊社會現象研究的,當屬上世紀末至本世紀初的日本,筆者從日本朋友口中依然聽到不少都市傳說,都與這類案件有關。

在日本,「無差別殺人犯」是一類兇徒的統稱,被稱為「通り魔」,他們無特定作案目標及動機,只是隨機在公共場合殺傷路人,遇害者與兇徒互不相識,無冤無仇。這類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大,因人人可能成為他們的對象,容易造成人心惶惶,堪比恐怖主義。

1990年代開始,日本發生連串類似事件,較為著名的有這數例:1999年9月,東京都一名23歲男子隨機襲擊路人,2死6重傷;20天後,山口縣下關車站內一名35歲男子進行無差別襲擊,5死10傷;2001年,大阪一小學內一名37歲男子無差別襲擊小學生,8人喪生。數十年前,香港也曾發生類似案件,但時代久遠,不少新生代已是聞所未聞。

這次台灣案發後,掀起關於死刑的爭議,最初日本民眾對「無差別殺人事件」同樣感到無比恐慌,民間也普遍要求政府對兇徒施重刑(如死刑)、呼籲賦予執法機關更大權力、對潛在嫌疑人進行積極預防。但不少研究者指出,死刑一類重刑對解決相關案件並無裨益,因這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的產生,有其特殊社會結構性基礎,單純以「威懾」來處理兇徒,並不能防止下一個兇徒產生。

那日本面對的結構性問題又是什麼?1990年代,正是日本經濟泡沫破裂階段,自日本與美國等國簽訂《廣場協議》,日圓穩步升值,樓市泡沫爆破,國民財富大幅縮水,經濟一蹶不振。這背景下,大量曾受惠於「企業終身僱傭制」的日本人被迫下崗,年輕人就業前景蒙上陰影。「後泡沫經濟時代」的日本,社會流動停滯,貧富懸殊,長期處於社會底層的人因看不到自身出路,遂產生巨大心理壓力;加上日本社會至今階級森嚴,不少人在工作的壓抑得不到紓緩,往往以非常手段排遣,「無差別殺人」是最極端的反彈。

當然,並非所有出於社會底層的人都可能是「無差別殺人犯」。但據日本法務省研究報告,自1980年代以來,日本「無差別殺人犯」幾乎都是沒有前科、工作不穩定且收入低、人際關係淡薄的年輕人,他們多對自身境遇不滿,卻又看不到改善的希望,最終生出「報復社會」的想法。2008年,日本「秋葉原無差別殺人案」導致7死10傷,社會嘩然,民眾逐漸意識到之前種種重刑無法治本,遂把關注及批評的焦點轉移至長期治理失當、造成貧富懸殊、階級流動停滯的日本自民黨政府。2009年日本大選,自民黨喪失了多年一直得以維持的執政黨地位,這跟「秋葉原無差別殺人案」造成的社會衝擊不無關係。

對照日本上世紀末情況,這一現象不但值得台灣警惕及反思,也值得社會結構近似的其他東亞社會防微杜漸。如何從社會經濟結構入手改革,提升社會流動性及人民對未來的希望,需要治理者有長期與宏觀的規劃。假如結構因素未能排除,類似悲劇在不同地方及以不同面貌再現,恐怕只是時間問題。

小詞典:廣場協議(Plaza Accord)

1985年9月22日,美、日、英、法、西德五國財長和央行行長在美國「廣場飯店」,簽署了關於聯合干預外匯市場的協議,稱為「廣場協議」。隨後,日、英、法、德四國貨幣對美元穩步升值,其中尤以日本對美元升值幅度最大,造成日本經濟黃金歲月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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