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星期一

超凡領袖的挫敗—重構文革之「理性」


近來無論是中東的伊斯蘭國(IS)、中國內地意識形態思潮,還是香港社會群眾動員與反動員,都被拿來跟數十年前的文化大革命比較。在一般人心目中,文革是負面名詞,因為那代表億萬人集體投身政治的瘋狂,過程相當非理性;而毛澤東作為發動文革的領袖,通過鼓動個人崇拜,成為一錘定音的人間神。

其實,文革真正的恐怖並非在於其非理性,而恰恰相反,在於它提供了一個舞台,讓全國人民相當理性地參與一個瘋狂遊戲,把人性陰暗面結構性地釋放出來。要了解此現象,大家應閱讀「新左派」學術領袖王紹光教授的著作《超凡領袖的挫敗 ── 文化大革命在武漢》。

王紹光是筆者在美國讀書時的大學老師,後來回到中國境內的香港中文大學任教,與崔之元、汪暉、甘陽並列為「新左派四大天王」,對如何強化國家行政能力、調和貧富懸殊等問題有獨到見解,一直受不同意見學者廣泛尊重。這本書是他的博士論文改寫而成,通過「集體行為」這一視角入手,以他最熟悉的武漢為案例,把在武漢蒐集到的私人信件、出版物、報紙及地區檔案整理分析,通過「理性選擇」的假定,來解釋文革期間一般群眾的行為,主要論點有3點:

1)按照社會學者韋伯(Max Weber)對權威來源的分類,毛澤東顯然是所謂「魅力型權威」,發動文革時聲稱要「天下大亂到天下大治」,主觀希望憑藉超凡感召力,指揮全國人民進行「革命運動」及「生產建設」。但是在文革期間,民眾的政治運動現實,常常偏離毛澤東本人的計劃與期望,他操控全局的能力其實被遠遠高估。

2)廣大群眾在文革期間,對毛澤東確實抱有相當信念,但是他們在每一運動作出「參與」還是「退出」等決定的時候,最重要考量還是自身個人利益。換言之,個人利益得失的算計,決定了當時群眾參與群眾運動的程度及模式。文革前期得以迅速發展,便是因為給予了大量社會上年輕人及邊緣分子得到利益的憧憬;後期群眾尾大不掉,運動遲遲未能終結,亦與那部「利益機器」啟動後不能輕易收回有關。

3)文革的每一個關鍵節點上,基於群眾利益與毛澤東最高理念的差異,毛澤東都被迫努力修正群眾運動路線,有時要扭左,有時要扭右。他的努力最終還是失敗,要靠動員軍隊接管全國,既嚴控群眾組織,又嚴控被打倒的既得利益者,才勉強穩住局面到身故。換句話說,文革期間每個人的理性選擇加在一起,導致這場運動完全超出發起者的掌控,毛澤東作為一名魅力型威權領袖,得到的卻是徹底失敗。

民眾行事 利益為先

王紹光對文革的分析不是學院派的「離地」文章,即使對今天全球形勢,也是有現實意義。全書既以韋伯的理論為稻草人,自然首先挑戰了韋伯的框架,特別是「魅力型威權領袖與群眾的不理性緊密聯繫」這假說,而有關假說一度被西方廣泛採用,作為解釋文革期間中國人盲從毛澤東的理論基礎。

王紹光通過案例實證,發現群眾運動中對領袖的個人崇拜,其實有兩個不同層面。一方面是「情感維度」,反映人們非理性的一面;另一面是「認知維度」,反映人們的理性思維,而兩者是並存的。韋伯對群眾運動的分析,相對忽略「認知維度」,亦即忽略群眾無論在多麼瘋狂的口號下,也會按照理性的個人利益得失分析,來決定自身立身處世的行動。只要運動持續下去,群眾便很容易通過同一口號把運動騎劫,口中說尊重最高領袖如何如何,實質上是利用種種「破舊立新」的制度空檔,達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有趣的是,主流西方學界雖習慣以宏觀及結構來分析社會科學,但談到中國,依然習慣以權力鬥爭、關係等角度來閱讀問題。例如有關文革,著有《文化大革命的起源》三大卷的漢學權威馬若德(Roderick MacFarquhar),便幾乎完全採用「權力鬥爭」的角度探究文革成因,毛澤東及其周圍的中共主要領導人是被研究的主體,人民群眾則被認為是非理性的、處於被研究的陪襯地位。與馬若德由上至下的分析框架不同,王紹光對文革的分析是從下至上的,認為每個人都是理性行為者,他們與毛澤東的互動,才共同構成了文革這一集體行為。

迎合群眾 鞏固權威

習近平上台後,裏裏外外都大刀闊斧,儘管個人魅力不及毛澤東,但似乎也希望成為魅力型權威的代表。但正如王紹光對文革群眾的觀察,今天每個中國人也是理性個體,依然會按自身利益來解讀領袖意志,所以「中國夢」會被不同解讀,「大國責任」亦會被不同解讀,單靠口號及民族主義治國,台上台下都知道絕不可能。因此,習近平顯然較毛澤東更注重對群眾感知的控制,也就是希望通過設計一個框架,讓群眾能盡量既呼應官方口號,也得到各自的利益,相信只要群眾能在不同運動當中分別有所得着,政府及領導威權才會不斷鞏固。這種模式,更接近筆者之前談及的「獨裁者2.0」(見本報8月24日A22頁《溫馨提示:「獨裁者2.0」已進化成型》)。

了解此模式後,大家不妨再回顧不少朋友的一廂情願,認為一時一刻的「左傾盲動路線」只屬歷史偶然,不久定會撥亂反正,這正是假定了有一個最高領袖能一錘定音的老毛病。可惜現實是殘酷、也是理性的,每個管治模式的出現,都令一大批既得利益者成為共生體,假如要改弦易轍,精英倒也罷了,那些除了搞群眾運動外別無所長的新貴又如何自處?又怎會收到一紙號令而消失?

小詞典:韋伯對統治權威的分類

德國社會學家韋伯把統治權威分為3類:傳統型權威、法理型權威及魅力型權威。傳統型權威依靠社會傳統維持統治正當性,例如封建制、宗族制等;法理型權威的統治合法性,則建立在現代法律、理性與科層制基礎之上;魅力型權威的統治,就基於被統治者者領袖之個人崇拜,毛澤東、希特拉等一般被歸類為第三類,但這劃分近年受到愈來愈多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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