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前印度與孟加拉簽下歷史性協議,雙方同意將交換大約150幅在對方國土以內的「飛地」,在各飛地生活的超過5萬名居民,則可自行選擇入籍印度還是孟加拉。兩國領導人對此都十分高興,印度總理莫迪更把此舉跟拆除柏林圍牆相提並論。協議日前正式落實,確是和平解決國土主權問題的創舉。究竟這模式能否複製?
主權爭議自然不局限於飛地,但飛地確是最容易有爭議的一類存在。飛地即一個國家的境外領土,由於在別國國境之內,與母體有一定切割,本土主義每每容易興起。印度與孟加拉雖然信仰不同,但關係一直不壞,孟加拉能脫離巴基斯坦獨立,就全靠印度幫忙。兩國早在1974年已經達成部份換地協議,同意即使部份飛地未及交換,也會共同發展,但協議因翌年孟加拉發生政變而擱置,這次不過是再續前緣而已。換了是印巴衝突,就不可能這樣容易解決了。
其實在非洲,亦有類似的交換土地安排,例如尼日利亞和喀麥隆就以換地解決多年來的糾紛。2003年,兩國在聯合國西非事務部的調解下達成一系列換地協議,喀麥隆以33條村落向尼日利亞換回一條村落,兩國又在翌年就另外三條村落的主權達成共識。
兩國最令人關注的爭議,在於擁有豐富石油資源的巴卡西半島。尼日利亞在1990年代初攻陷巴卡西,喀麥隆於1994年要求國際法庭介入。直到2002年,法庭把巴卡西主權判給喀麥隆,尼日利亞信守承諾,尊重法庭判決,唯有在2006年正式將軍隊撤離,那裏的尼日利亞人也大多撤走。由於主權已經得到清晰界定,喀麥隆開始在巴卡西建立學校和醫院等基建服務,也同意和尼日利亞「共同開發」在巴卡西的石油和漁產資源,算是給了對方一個下台階。
到了21世紀,主權問題的定義,再不是從前想像的非黑即白。在巴卡西的案例,喀麥隆雖然贏了官司,但也明白不可能完全排拒西非大國尼日利亞的影響力,情願「共同開發資源」,這和主權的絕對性有一定抵觸。又像印、孟換地,假如兩國對主權寸步不讓,根本不可能落實協議,而且當國籍成了居民可以「集體自由選擇」的貨物,對主權不能轉讓的定義也有了微調。問題是在中國週邊地區,從前承諾了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卻因為區內國家各自民族主義的復興,而被輕輕放下,要達到上述共識,恐怕再不容易。
小詞典:印度-孟加拉飛地
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緬甸等國,昔日都是英屬印度成員,由於殖民政府的行政劃分等原因,造成不少飛地出現。印、孟兩國的部份飛地,也可追溯至更早的18世紀:1713年,小王國「庫齊比哈爾」與蒙兀兒帝國協議停戰,但兩國未有就領土疆界問題作進一步協商,領土歸屬不清的問題遺留下來,形成今天的百多幅飛地。南亞民間更有流傳,指古時有兩位地方國王以國土作為遊戲注碼,才形成今天的飛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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