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0日星期二

三層國際遊戲:蘋果、愛爾蘭與歐盟的互動

美國科技巨頭蘋果遭遇滑鐵盧, 被歐盟委員會要求向愛爾蘭補繳130億歐羅稅款,以彌補之前十數年在愛爾蘭設立分公司的「避稅」行為。對此,蘋果和愛爾蘭政府都提出反對,背後反映出的「三層國際博弈」, 正是未來世界的常態。

蘋果與當今其他跨國商業巨頭類似, 在全球開設多個支部,尋找最合適的地方節省運營、生產成本,包括稅收。根據《金融時報》數據,目前蘋果的愛爾蘭子公司貢獻了海外利潤的90%,然而只須向愛爾蘭政府繳交極少稅款。根據愛爾蘭稅法,以及愛爾蘭政府與蘋果簽訂的稅務協議,蘋果愛爾蘭子公司並不劃入「應當繳稅的居民及企業」範圍內;根據美國稅法,子公司在當地保留的利潤,也不須向美國政府繳稅。

雖然愛爾蘭國內的標準公司稅率, 在世界範圍內已經較低(12.5%),但根據歐盟委員會競爭專員瓦斯塔蓋爾(Margrethe Vestager)的調查,蘋果愛爾蘭子公司過去10年上繳的稅額還可以更低,僅佔其利潤4%。

這次歐盟委員會作為「超國家組織」, 介入主權國家愛爾蘭政府、與非國家個體蘋果的稅務安排,充滿象徵意義。歐盟委員會指摘,愛爾蘭政府向蘋果愛爾蘭子公司提供「非法國家援助」(illegal state aid),後者是歐盟機制下,特有針對國家政府與企業關係的約束法例,用於防止成員國政府通過刻意減稅,偏袒某一企業,妨礙市場競爭。

愛爾蘭最先駁斥歐盟

在歐盟委員會眼中,這樣的稅務安排,給蘋果強大的避稅優勢,亦是對歐盟法例的違背;歐盟作為「維護公平市場競爭的先驅」,必須對此予以嚴懲,同時也可以此強化歐盟法律、乃至整個歐盟機制的「超然」地位。

對歐盟的指摘,愛爾蘭政府第一時間予以駁斥,並在國會緊急辯論中,以93對36大比例通過議案,向歐洲法院上訴。愛爾蘭政府的理由有二:首先,稅收屬於國家財政主權,愛爾蘭政府有權制定、執行本國立法通過的稅收政策;其次,蘋果在愛爾蘭設立的子公司營運和繳稅過程,均符合愛爾蘭稅法,這一運作模式,同樣適用於在愛爾蘭營運的其他跨國公司(和子公司),因此,愛爾蘭政府並未偏袒蘋果。

然而,或許愛爾蘭沒有偏袒蘋果一家,但愛爾蘭政府對跨國企業這類業務情有獨鐘,卻是不爭的事實。愛爾蘭國內製造業潛力有限,市場規模較小,亟需跨國公司攜巨額投資,注入國家經濟,方可緩解就業壓力,促進經濟增長。蘋果在愛爾蘭的子公司提供了5000多個工作職位,佔蘋果在歐洲創造就業數量的1/4;此外,還有不少跨國公司將歐洲總部設在愛爾蘭,正是看中了愛爾蘭低稅的營運環境。

漩渦中心的蘋果得愛爾蘭政府的支持,自然更強硬反對歐盟委員會的裁決。蘋果指責歐盟委員會「枉顧愛爾蘭稅法」,對歐洲投資環境造成惡劣影響。當然,蘋果只是鑽各國稅法的空子,針對愛爾蘭稅法度身定做在愛爾蘭的子公司,讓巨額利潤留在愛爾蘭境內。在蘋果之前,歐盟委員會已經就類似情形,對美國公司星巴克、亞馬遜等在荷蘭、盧森堡等歐洲國家的「避稅」行為開出罰單,後者均向歐洲法院上訴,蘋果也表明將利用法律「維權」。

歐盟委員會、愛爾蘭政府、蘋果三方的法律戰,估計將持續數年,而案件的走向,對全球政治經濟多方面將有深刻影響。儘管愛爾蘭政府和美國政府都支持蘋果 ,但兩國議會內部都開始檢討跨國公司避稅問題,未來可能修法,限制跨國公司海外「合法」避稅的程度。事件也加劇了歐美商貿摩擦,令本來就舉步維艱的TTIP 談判雪上加霜。對歐洲諸國而言,蘋果避稅事件反映的,在疑歐情緒高漲的今天,遠不只是「該收多少稅」的問題,而是「歐盟是否有權凌駕國內稅法之上」的問題。英國《每日電訊報》稱,蘋果案中歐盟「侵蝕愛爾蘭財稅立法主權」的行為,正正證明了英國脫歐的明智。這不無幸災樂禍的「抽水」成份,不過,假如案件令親歐盟的愛爾蘭也掀起「脫歐」情緒,卻是歐盟始料不及的結局。

小詞典:「跨大西洋貿易及投資夥伴協議」(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TTIP)

歐盟與美國談判中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協定,涉及佔全球GDP一半的各國。迄今雙方已談判三年,但尚未取得重大進展,歐盟長期抱怨美國拒不讓步的態度,德法兩國官員近期更公開表示談判「幾乎破裂」,情況比亞太區的TPP更不樂觀。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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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脫歐後的新世界:「柔性歐盟」、「歐亞盟2.0」與「小不列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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