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星期一

恐襲常規化:由「破窗效應」談起

過去一個月, 歐洲多國發生連環恐怖襲擊,有些「伊斯蘭國」(IS)承認了責任,有些則歸因於「精神病人」。主流評論通常認為,這類「獨狼」恐怖襲擊防不勝防,但這卻不等於這些襲擊之間真的沒有關連。且看德國巴伐利亞州的經歷:一列火車上4名香港人遇襲;最大商場奧林比亞商場(Olympia Shopping Centre)外發生恐怖襲擊;敍利亞難民因「情感問題爭執」殺死一女子;露天音樂會外發生自殺式襲擊,令這個一度是德國治安最好的地區人心惶惶。

要理解這一趨勢,或有必要回顧社會學家James Q. Wilson和George L. Kelling提出的「破窗理論」。這一理論從日常生活的常見現象切入:只要一棟樓的一扇窗戶被打破,而良久未有人修理,每一個社區旁觀者就會認為,這個社區缺乏「社會規範」(social control),目睹此情此景的好事者更容易產生誘惑,把其他窗戶也一併打破,最終甚至大膽闖入樓宇,把一切洗劫一空。這一效應並非強調其必然性,而是描述社會心理學的整體趨勢。

根據「破窗理論」,「一扇窗戶被打破」這類看似微不足道的事件,其實是大規模「社區失序」的潛在開端。當社區內居民目睹窗戶接連被打破、而無人阻止或修復時,他們中一部分人會因為「社區失序」,而主動遷出該社區;剩下的原居民則往往擔憂人身安全,而選擇減少外出,並對社區內的微小破壞抱以漠然態度,成了沉默的旁觀者。

長此下去,「失序」隨即從擔憂演變為客觀現實。另一方面,由於「社區失序」與「犯罪增長」緊密相連,當好事者、尤其是外來人群目睹當地社區管治不力、日漸失序,就會大膽入侵社區,在社區內實施更大規模、性質更惡劣的犯罪活動,屆時對社區造成的破壞,就遠遠甚於「窗戶被打破」了。

「破窗理論」是基於社會實驗的觀察總結而得出來,原來與國際關係並沒有直接關係。但理論提出後,不同學科都覺得深受啟發,逐漸成了社會科學的經典,隨後George L. Kelling和另一位學者Catharine Coles再接再厲,進一步提出「修補破窗理論」,關於如何維護一個社區的治安。他們認為社區治安維護可以從細微處入手,即「迅速修復第一扇破損的玻璃窗」,對可能造成社區潛在失序的細節進行約束、重新建立「社會規範」,就可以維持「社區有序」的環境。根據「破窗理論」,有序的社會環境本身,就是非正式的社會控制途徑之一,所以它傳遞的訊號,能防止好事者進一步危害治安。

「破窗理論」也強調了「人」的主觀行為差異,亦即當社區出現並不熟悉/不認同既成規範的「陌生人」時,社區同樣有失序的風險,因為陌生人可能遵循另一套外來的「社會規範」,而這種屬於其他地方的規範,卻對本土社區本來的秩序有害。根據上述理論,這時候,本土社區的執法人員就應該積極介入,密切關注,並在必要時對上述「陌生人」進行分隔、針對管理,以維護社區原先的舊規範不被侵蝕。

「破窗理論」在現實社會的最顯著應用,通常以紐約為例子。在1990年代,紐約警察基於「修補破窗理論」,為了一洗過去黑幫、童黨橫行的現象,改為對社會犯罪行為「零容忍」政策,對任何潛在的犯罪分子,都進行背景檢查和監控,對任何細小犯罪行為都施以重罰,非常積極打擊犯罪行為。在這一執法思路指導下,紐約市民對城市安全的信心大大提高,紐約市治安得到顯著改善,嚴重犯罪數目連年下降。儘管目前學界認為,「破窗理論」指導執法的邏輯依據尚存討論空間,但紐約作為借用理論積極執法的「樣板城市」,卻得到公認。

讀到這裏,相信大家也能把德國的情況對號入座。事實上,無論左翼工作者如何強調新移民、難免的社會價值,和多元文化主義的理念,這些崇高的理想,都不能抵消一個客觀事實,就是自從去年難民大批湧入德國後,德國人目睹的,正是一種「社會失序」的破窗式先兆。新年時,德國科隆等地發生的大規模性侵事件背後,正是遵循不同「社會規範」的人群產生的衝突。而德國有限的社會人力資源,在面對洶湧的難民到來後,亦對維持原有「社會規範」,顯得捉襟見肘。

左翼學者經常嘗試理性地舉出數字,說明「壞」的難民、新移民只佔極少比例,99%都是好的、高質素的、值得同情的,不要以偏概全。但這些數字,和「破窗理論」並沒有任何衝突:假如真的有1%的人打破窗戶,後續發展就是一個社會心理學的集體博弈,而這類博弈其實極其虛耗社會成本,特別是「社會規範」,要破壞容易,要重建卻十分困難。一個城市是否安全,從來是一種建構出來的感覺,足以被幾宗大案輕易破壞。此所以每次出現大案,一般政府都會成立「委員會」、搞新政策,有時候不過是公關宣傳,為的卻是宣示有、「打擊破窗」、「重新建構新規範」的決心。而當這種決心變成力不從心,問題就出現了。

未來德國能否效仿當年紐約,採取積極主動的方式執法,「修補破窗」?恐怕不能。一方面,自二戰後至今,德國社會規範並無類似「零容忍執法」的元素,而德國民眾初期對難民的態度以「包容」聞名於世,正為秉持不同社會規範的人群之間產生摩擦,留下了大量空間。另一方面,德國要積極執法,恐怕也缺乏足夠的社會資源,而若要訴諸「分隔、針對管理」,又與默克爾政府的包容政策有差異。結果德國社會從政府到民間,在面對難民問題上,已顯得進退維谷。一旦社會失序成為事實,業已氾濫的恐怖主義只會乘勢長驅直入,到時候,更大的破窗,恐怕還會在德國出現。

小詞典:社會規範(social norms)

社會中人們共同認可的行為標準,界定了社會中什麼是「對」或「好」的,與及什麼是「不對」或「壞」的,只要規範被一般人接受,就有助於維持社會秩序,令打破社會規範的個體不止受到法律制裁,還會得到社會的否定。社會規範包括風俗習慣、倫理道德、宗教信仰、法律等,其中法律是最正式的社會規範,但不能完全獨立於其他規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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