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流行曲的國際視野: 《富士山下》/陳奕迅

陳奕迅的《富士山下》當年大熱,雖是普通情歌,卻因為選取了情侶曾同遊的日本富士山為背景,而變得國際起來。其中一句歌詞:「誰能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似是借喻不能「私有化」對方,更是可圈可點。由於「私有化」一詞,一直是左翼社運朋友、文化人重點批判的自由主義代表詞彙,林夕這樣填,自然令不少人感冒。記得當時詩人鄧小樺的Facebook有這樣的記載:「打麻雀途中,忽然聽到這句歌詞,當堂殺氣大增,大殺四方」。

不過有趣的是,富士山原來倒真是「私有」的。對此不少英文檔案都當作「趣聞」介紹,中國公共知識份子張千帆教授的文章《訪游日本見聞(十一):誰擁有富士山?》也有敘述。根據日本歷史記載,富士山的「業權」原來十分模糊,德川幕府統一全國後,算是由幕府持有,其實真的深究下去也大可討論。無論如何,在1606年,幕府把富士山「捐」給淺間神社,連山也可以捐贈,卻變相確立了自己「擁有全國」的地位。自此,神社成了富士山的主人。

這一轉手,背後玄機不少,因為對建立幕府政權的德川家康而言,富士山是有特殊意義的。他死後葬於日光東照宮,而他曾長居的久能山也有一座東照宮,最初他是下葬於此,兩者都是今天的日本旅遊聖地。富士山在兩者正中心,構成一條直線,據說這格局能「鎮守鬼門」,永保日本福祉,乃至讓他復生云云。至於德川把富士山不給別的功臣、而捐給神社,是否同樣有風水計算,就得請教玲玲師傅了。

直到明治維新,幕府被推翻,行中央集權路線,國有化了大量資產,富士山才變成「公有」。但日本在二戰戰敗後,佔領盟軍的基本政策,就是要瓦解日本帝國的中央集權體制,政府擁有的不少資產,又重新被私有化。不過富士山實在太重要,日本政府並不願歸還,最終神社和政府打官司,在1974年勝訴,但富士山頂要到2004年才正式回歸神社。這「富士山私有化」連續劇,可謂毫無愛情元素,卻可能正中林夕要講述的分手故事。至於是有意為之,還是無心插柳,卻是不太重要了。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